1 / 9
文档名称: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探究.doc

格式:doc   大小:20KB   页数: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探究.doc

上传人:WonderZ 2021/12/9 文件大小:2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探究.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探究
【【摘要】:^p 】我国《劳动合同法》在基于倾斜保护理论的基础之上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权,使劳动者享有充分地选择职业的自由。但是,自劳动法颁布以来就饱受争议,特别是在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方面尤为激烈。本文在考察国外主要国家关于劳动者解除权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行总结,结合我国目前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法律规定,探究弥补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中存在的缺陷和解决劳动者行使解除权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p 】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及时解除权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理论概述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权概念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因当事人双方主客观情况的变化或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 ,由当事人一方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行为,亦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所谓单方解除权,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而单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性质

劳动者享有的单方解除权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劳动法》第3条就规定了选择职业权以及平等就业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权利;第37条规定了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 条、第 38 条分别对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预告期限,以及在用人单位出现哪些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合同作出了规定。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是由国家的法律确认和保护的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即意味着这项权利的法定性,即使劳动合同双方在解除权的行使上做出了约定性的内容也不会改变劳动者单方解除权是一项法定权利的基本属性。


形成权效力的产生是不需要另一方做出某种辅助的行为或共同行为,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劳动者单方解除权正是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及期限内,无需经用人单位的同意,单方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同时,在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需向用人单位履行法律规定期限内的通知义务,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者的辞职通知时,必须接受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我国有关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法律规定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分类
1.
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按照劳动者有无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两大类。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如需单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有义务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当中的第 37 的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 37 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一定期限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则是指有关法定事由出现,通常是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进行预告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解除时,劳动者是否还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可以分为试用期内
解除和非试用期解除。[ 冯彦君:《解释与适用—对我国〈劳动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