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落实,持续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更加有效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大扶贫工作格局,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要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突出目标导向,狠抓问题整改,精准政策落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__年,基本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建档立卡搬迁户实际入住率达到50以上。20__年,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建档立卡搬迁户实际入住率达到100。2021年底前,旧宅基地腾退任务全面完成,所有建档立卡搬迁户实现稳定脱贫。
三、重点任务
(一)精准执行搬迁政策
。严格锁定全县“十三五”建档立卡搬迁12251人的总体规模,所有建档立卡搬迁户必须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精准录入和标注。
。建档立卡搬迁户严守安置房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和自筹资金人均不超过25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的“政策红线”,严禁超面积安置、超标准收取自筹资金。
。建档立卡搬迁对象集中安置的,,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2万元;分散安置的,。旧宅基地腾退按照《柞水县农村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办法(暂行)》标准执行并纳入建房补助一并兑付。
。按照“渠道调整、标准不变、规范操作、严控风险”的原则,由县财政局按照省市要求加快调整规范易地扶贫搬迁筹融资方式,由县平台公司负责具体业务,确保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完成后,建房补助资金如有剩余,首先要用于弥补移民安置小区“大配套”中的安全类、环保类基础设施资金不足,其次用于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的后续产业扶持,由县移民办商县财政局具体制定剩余资金统筹使用计划,经县政府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高质量完成搬迁任务
。20__年底前,安置房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小配套”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并达到搬迁入住标准,“大配套”项目竣工率达到60以上;20__年6月底前,“十三五”规划建设的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住房认定入住标准;20__年9月底前,“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全部实际入住;2021年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建档立卡搬迁户如期稳定脱贫。
。各建设单位要加快安置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范社区管理,跟进服务保障,加强思想动员和政策宣传,消除群众搬迁的后顾之忧,促进搬迁群众生活重心转移和生计转型;由县移民办商县财政局具体制定奖、补、减、免等奖励措施,激励搬迁群众加快搬家,确保安置房自交钥匙到群众实际入住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各镇办要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装修的指导和管控,装修成本严格控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