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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讲侦查.doc

上传人:scuzhrouh 2016/7/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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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注意:司法考试题当中有题目需要在补充侦查部分补充。第十七讲侦查一、侦查的含义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 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侦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侦查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具体而言, (1 )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 (2 )由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4 条) (3 )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军队内部发生的案件;( 225 条) (4 )由监狱立案侦查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5 )走私犯罪侦查机关负责走私案件的侦查。除这些机关以外, 任何机关都无权行使侦查权。例如, 国家在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公安保卫部门在刑事诉讼中没有独立的侦查权, 只能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一些侦查工作。因此这些公安保卫部门没有侦查权, 也就是说, 无权采取强制措施, 也无权进行专门调查工作——如搜查、扣押等。 2 .侦查的内容是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所谓专门调查工作, 是指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为了搜集证据、查明犯罪而进行的调查工作。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专门调查工作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 询问证人和被害人; 勘验、检查; 侦查实验; 鉴定等活动。有关强制性措施包括两类措施: 一类是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是指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方法, 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另一类是其他强制性措施, 主要是指可能限制或剥夺公民财产权、隐私权、身体完整权等权利的强制性方法。例如强制搜查(主要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强制扣押(主要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以及强制身体检查(有可能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身体完整权)。 3 .侦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由于侦查活动, 特别是强制性侦查活动, 可能对公民权利造成一定的侵犯, 因而, 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进行。这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指侦查措施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没有对某类措施予以授权, 侦查机关即不得实施该侦查行为。例如, 我国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授权检察机关实施诱惑侦查, 因而在司法实践中, 检察机关是不能实施诱惑侦查的。第二层含义是指侦查机关实施侦查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二、侦查组织体系(即检警关系模式) (一)西方国家的警检关系模式: 1 .英美法系国家奉行侦诉分立的检警关系模式也就是说, 警察和检察官互不隶属, 彼此之间没有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侦查和起诉活动分别由警察和检察机关进行的检警关系模式。如在英国, 警察机关负责侦查, 检察机关负责起诉, 检察机关在接到警察机关的案件后要进行审查, 如果认为证据不充分, 可以要求警察补充侦查,如果警察机关不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唯一的做法就是终止诉讼。又如在美国,享有侦查权的机关的范围非常广泛( 包括联邦调查局、移民归化局、麻醉品管理局、烟酒火器管理局等等) 。但是绝大部分案件都由警察机关侦查,警察和检察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检察机关对警察几乎没有实际控制力。 2 .大陆法系国家奉行侦诉合一的检警关系模式 2 也就是说, 侦查机关和起诉机关合而为一或者侦查机关从属于起诉机关, 受起诉机关指挥与监督的一种侦诉关系模式。例如在法国, 警察在知悉发生重罪、轻罪、违警罪后, 有义务立即告知检察官, 然后在检察官的领导和指挥下进行侦查。检察官有权指挥所辖区域内司法警察和司法警官的一切活动,享有法律授予司法警察的一切权利和特权。(虽然,法国的正式侦查是在预审法官的指挥下进行的, 但预审法官只有在接到检察官的起诉书或者民事原告人的告发书后才能进行侦查, 此外, 检察官对于预审法官侦查的案件, 有权随时查阅侦查材料, 并可以要求预审法官采取行动来查明案件事实。) 又如在德国, 检察官有权领导侦查, 警察只是检察机关的一个辅助机关,无权对案件作出实质性处理。应当说,检警合一和检警分立的模式各有利弊: 检警合一模式的优点在于: 首先,行使公诉权的检察官参与侦查, (检知道案件进展到了什么程度,知道什么时候该起诉)有利于准确迅速地作出起诉决定,从而有利于提高起诉效率; 再次, 由于检察官对警察的侦查行为进行指挥,( 检知道哪些证据是支持公诉所必需的, 因而可以采取措施确保收集到这些证据, 同时, 检可以抑制警察的非法取证行为, 避免出现事后证据被排除的局面) 有利于保证侦查中收集到的证据的质量, 从而有利于提高起诉的成功率; 最后, 实践中, 往往是这样的, 警察的侦查能力较强, 但是法律素养相对较差; 而检察官的法律素养较高, 但是侦查能力又不强, 因而, 将警察和检察官统一于相同的追诉任务中, 有利于实现警察的优秀侦查能力和检察官的良好法律素养的结合; 但是,警检合一的模式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体现在: 首先, 由于检察官在学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