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第九章 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
本章内容
第九章 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一节 商业银行合规管理
第二节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第三节 商业银行内部稽核
第一节 商业银行合规管理
合规与合规管理
银行业合规管理的发展
合规管理体系
一、合规与合规管理
合规
合规的英文为“compliance”,意指“遵从、依从、遵守”。中文“合规”一词,顾名思义,就是指合乎规范。
根据中国银监会2006年颁布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定义,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合规的核心含义就是指符合一定的规则或准则。
一、合规与合规管理
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也就是指行为违反法律、规则和准则而招致的风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合规风险给出了明确的定义:“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一、合规与合规管理
合规管理
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是指对商业银行各面的行动进行有意识的组织和协调,确保组织各个机构和人员的各项业务行为符合外部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目标的过程。
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明确指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二、银行业合规管理的发展
(一)国际银行业合规管理的发展
1992年,COSO委员会建立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
1998年,提出了银行业机构内部控制体系架构;
2002年,美国通过的《2002上市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案》,即著名的萨班斯法案;
2003年,COSO委员会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2003年10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银行内部合规部门》的咨询文件;
2005年4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的高级文件。
二、银行业合规管理的发展
(二)中国银行业合规管理的发展
2002年,中国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更名为法律与合规部;
2003年,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设立合规处,
2005年单设合规部;
2004年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内控合规部,后又分设法律事务部和合规事务部;
2005年,中国民生银行设立法律合规部,中国农业银行进行合规岗、合规经理制试点,上海银行业公会发布了《上海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2006年10月25日,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进入了合规风险管理全面实施的阶段。
三、合规管理体系
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合规政策;
合规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和资源;
合规风险管理计划;
合规风险识别和管理流程;
合规培训与教育制度。
三、合规管理体系
合规政策
商业银行的合规政策,是规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基本方针和指导思想,以及合规风险管理体系的总体框架等有关银行合规经营基本理念的纲领性文件,是商业银行构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制定合规管理程序、合规管理流程、合规手册、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的重要依据。合规政策时是合规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