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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防 火 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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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防 火 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ocx

上传人:读书百遍 2021/12/9 文件大小:1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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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建筑设计防火—— 建筑结构
6.1 防 火 墙
6.1.1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耐火极限。
    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底面基层。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耐火极限低于1.00h,其它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
6.1.2 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于4.0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预防火势蔓延方法。
6.1.3 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外墙均应为宽度均大于2.0m不燃性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耐火极限。
    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预防火灾水平蔓延方法时,该距离不限。
6.1.4 建筑内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预防火灾水平蔓延方法时,该距离不限。
6.1.5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甲级防火门、窗。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6.1.6 除本规范第6.1.5条要求外其它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确需穿过时,应采取防火封堵材料将墙和管道之间空隙紧密填实,穿过防火墙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取不燃材料;当管道为难燃及可燃材料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管道上采取防火方法。
6.1.7 防火墙结构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影响而破坏时,不会造成防火墙坍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