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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目录:
工作规X1:招标人应知应晓之责任、权利和义务——第2页
工作规X2:投标人应知应晓之责任、权利和义务——第6页
工作规X3:招投标工作规X———————————第9页
工作规X4:招标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35页
工作规X5:招标档案管理办法——————————第38页
工作规X6:招标XX管理规定——————————第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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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X1
招标人应知应晓之责任、权利和义务
1 建设工程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进行合理划分,确定各标段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期限,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2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3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者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可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4 招标人可以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者委托中介机构编制。
。
招标人应选用XX造价体系标准编制标底。
标底必须XX,在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泄露。
5 招标建设工程设有标底的,仅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X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6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标明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7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仅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情收取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8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售出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招标人原因取消招标建设工程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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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与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
10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建设工程现场,但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建设工程现场。
11 招标人可向潜在投标人介绍建设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招标人对其向潜在投标人介绍有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判断和决策的准确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 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4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5 招标人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建设工程,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第二阶段提交。
16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与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与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