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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社招)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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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社招)真题
注意事项
、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阅读材料40分钟,答卷110分钟。满分100分。
,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但所有题目都要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在其他位置一
律无效!
给定材料
材料1
随着《物权法》的公布,城管治理摊贩的合法性问题再次成为争议的焦点。究竟城管没收无照小贩工具和商品的管理
方法,是否和《物权法》有冲突呢?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
摊贩:啥是物权法?
“啥是物权法?跟我们这些摆地摊的有关系么?反正到现在为止,我见着城管就一个字:‘跑’!”在北京分钟寺立
交桥上,记者采访了一位地摊摊主。他表示对《物权法》一无所知,也没觉得自己的摆摊生涯有何变化。他告诉记者,由
于怕城管查抄,他往往趁着城管们吃饭的时间出来卖东西,风声不妙就快点跑。
政府:文明执法不弛禁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官员指出,《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这就是城管执法的直接的法律根据。他表示,城管是行政管理体
制改革的产物,城管处罚权也正在逐步地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
不过,该官员同时透露年内计划出台的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定》将对城管的体制、职权、执法权限、执
法程序和人员进行严格规定,个别城管人员“踹摊”的行为将被禁止。
专家:公权物权两难题
“《物权法》的规定让政府更加注意保护公民个人财产。”参与过我国多部行政法律起草的某教授指出,“《行政处
罚法》确实是城管集中行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不过根据法律原文规定,处罚方法应该是‘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或者‘责令停业停产、暂停执照’”。由于地摊商贩售卖的商品绝大部分是合法购进或者自行生产的,并不是“违法所得
”与“非法财物”;而大部分商贩也没有申请执照,就谈不上“暂停执照”,所以该法律是否适用于城管目前对地摊商贩
的没收政策,仍然有待商榷。而“如果没有非常明确的法律依据,任何机关和个人是不能够随意地去没收包括流动摊贩在
内的他们的生产工具,或者是他们其他的私人财产。”
该教授也表示,由于中国目前的国情,执行完整的程序确实存在困难,而一些地摊商贩的存在,
市貌以及百姓的生活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公权利与私权利之间的平衡要求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他认为“
对于谋生的摊贩应该尽可能地帮他们想办法,不能一罚了事,要更亲和一点、人性化一点。当然,再三说服教育后,必要
的执法还是需要的。”
材料2
有官方数据说,上海目前的无证摊贩可能在5万个以上。为了加强对城市摊贩的管理,上海市拟制定《上海市城市公
共区域设摊管理导则》,改变往日对马路摊点一律封杀的做法,部分市区路段经市民同意,便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政
府将为他们颁发临时许可证。
材料3
2006年7月15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到河南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