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饶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
羽毛球协会
【章程】
总则
组织
会员
活动及竞赛
经费管理条例
附则
羽毛球协会
为提高本校学生身体素质,推广“全民健身筹划”,活跃上饶师范学院课余文化生活,增进并推动师院专项体育运动水平,遂成上饶师范学院体育学院羽毛球协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协会全称为“上饶师范学院体育学院羽毛球协会”,简称“羽协”。
第二条 协会性质:羽毛球协会是广大羽毛球兴趣者在上饶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领导下自愿成立群众性、专项性、非赚钱性组织。本章程将维护羽毛球协会主线利益,增进校内羽毛球运动普及与提高。
第三条 协会宗旨: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及规章制度,崇尚良好社会道德风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学习氛围;力促学院发展,服务学生成才;为学生提供发展空间,锻炼身体
;为本校广大羽毛球兴趣者提供一种融洽而稳定结交球友、交流球艺、增进情谊舞台。
第二章 组织
第一条 羽毛球协会以全体理事会为最高权利机构。每周要召开理事会一次(必要时可暂时召开)。大会闭会后,由会长、副会长及各个部门负责人构成委员会,对羽毛球协会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 羽毛球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和理事长各一名及如下各专项部门:
(一) 办公室;
(二) 宣传部;
(三) 后勤部;
(四) 外联部;
(五) 策划部;
(六) 技术部。
第三条 (一)各部门由一名部长、若干名委员构成,重要负责部门工作;
       (二)各部门部长、委员由理事会投票选举产生。
第四条 工作职责
(一) 理事会:
1. 筹办召开理事大会。
2.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策。 3. 决定会员招收或除名。
4. 决定设立办事部门、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5. 决定羽协负责人及各机构负责人任免。
6. 领导本协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7. 制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8. 决定其她重大事项。
(二) 会长:
1. 会长在院团委学生会关于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师院羽协领导核心。
2. 会长负责本协会整体领导方略,指引安排协会内部各项活动,定期向校团委学生会报告协会工作筹划及活动状况。
3. 定期召开师院羽协理事会议,及时理解工作状况,讨论决定工作中全面性问题。
4. 起草羽协工作筹划实行细则。
5. 检查监督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各种问题。
6. 对下属机构负责人有权提出任免意见。
(三) 副会长、理事长:
1. 协助会长工作,在会长缺席状况下,可代行会长职责,并协助会长负责其他事务。
2. 代替会长参加会长无法参加各种会议。 3. 理事长重要负责羽协内部财务管理,收入开支估算,费用账目记录与管理。完毕年度账目考核,协助会长管理好各部门。 (四)部长: 1. 认真履行本部门责任。 2. 解决好本部成员间和于其她兄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