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细则
第一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一条 建立货币资金预算制度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以预算为基准,结合实际进行调节,编制货币资金预算,一方面要依照本单位发展规划、业务规模、生产状况等单位发展经营筹划因素,由部门负责人、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和直接参加资金支付业务人员依照业务需要,编制采购成本及费用资金预算,逐级上报审查。通过单位内部各关于部门认真研究、重复协商、综合平衡修订后,会计主管部门审核,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对货币资金收入控制
1、所有收入均有原始赁证记录,并输入电脑;
2、每笔收入支出都要及时开票;
3、要尽量使用转账结算,钞票结算款项要及时送存银行;
4、采用集中(财务部门)收款方式,分散(单位或个人)收款要及时送交单位出纳;
5、不得坐支各项收入;
6、出纳员收妥每笔款项后应在收款凭证上加盖“银行或钞票收讫”章。
7、每日出纳员应与收款核对收款数目。
第三条 对货币资金支出控制
1、每笔支出都必要有部门负责人确认、会计人员复核、单位总经理审批。
2、出纳人员每一笔款项都应以健全会计凭证和完备审批手续为根据,付款后,需在付款凭证上加盖
“付讫”章;
3、各项支出均有预算和定额控制执行;
4、要按国家规定用途使用钞票,购买材料和物品以及向单位支付一切款项必要以转帐形式支付;
5、银行单据签发和印鉴保管应当分工负责,不得由一人负责保管一种公司所有银行印鉴。
6、各部门办理各种业务退款,由交款客户凭身份证前来办理,由于特殊状况不能前来,由业务员提供该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和其银行帐号由财务负责转入客户账上。各种部门业务应酬费报销(员工出差费用除外)由分部门以上负责人办理报销手续。
7、对外支付月结单位货款为每星期二、四两天。
第四条 强化货币资金保管和控制
加强对货币资金、会计凭证、原始资料管理,要依法建账,及时核对货币资金账目,认真履行定期对账、报账制度,建立定期进行检查制约机制。不符合审核程序不予支付资金,按规定实事求是报账,不作假账。
1、货币资金收付只能由财务人员负责,其她人员(涉及单位负责人)不得接触货币资金;
2、严格执行库存钞票限额制度;
3、出纳人员要做到每日钞票日记账余额与保管钞票核对相符,并在每月月末与会计核对账目;
4、要严格执行定期钞票突击盘点制度和核对银行账制度;
5、已开出收付款原始凭证必要所有及时入账;
6
、所有收付款原始凭证必要持续编号并顺序使用,错写作废原始单据应加盖“作废”章后妥善保管。集中销毁原始凭证。
7、每日报送货币资金报表予以财务经理及总经理。
第五条 实行统一财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要严格执行一种单位只能设立一种财务机构管理规定,统一管理本单位所有账簿,所有收入和支出一律纳入本单位财务总账管理。对本单位银行账户开设,要按规定审批程序开设,严格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对本单位发生重大经济活动事项要及时报告,精确、全面反馈本单位经济信息。要树立风险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货币资金被挤占、挪用、盗窃问题产生;从制度上对也许浮现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加以防范和控制。
第二章 应收帐款管理
第六条 本条例所述应收帐款指修理、修配、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所形成需要在将来一段时间内收回款项。详细分为两个某些:
已转交财务部而未收回帐款,
2、未送财务但已竣工未结算帐款。
第七条 已转财务部而未收回帐款:
1、经公司确认信用单位需要月结必要与公司签定合同。合同上必要注明该单位需要月结车牌号码,新增车辆由月结单位出具新增车辆车牌号码书面告知。
2、应收帐款信用原则:发生修理、修配帐款必要是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公司,过去付款记录按期如数付清,与其她供货单位关系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在信用期间内:每月帐款必要在次月20日前结清,最长不能超过二个月,超过二个月未付款或半年平均每月没达到1000元结算单位将停止挂帐结算。
3、月结单位结算规定:每次发生业务需办理挂帐结算时,规定应有单位送修单,送修单上必要盖有单位公章,车队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名,事故保险车必要有保险公司盖章估价单和接受索赔资料清单,否则作为无效送修单。业务结算时,工单上必要有该单位司机或员工签名。
4、销售汽车发生应收款必要经金融部门批准并直接转入我公司帐户款项,有批准文献和盖章,规定提供原件核对。
5、公司员工经批准已办理担保手续,并没有超过限额款项。
公司内部人员担保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