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太原科技大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就餐师生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及上级关于规定和学校实际,经与学生一、二食堂和学生北食堂经营方(如下简称:经营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一、二食堂及北食堂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山西省教诲厅、太原市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太原科技大学以及后勤管理处下达关于规定和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合用太原科技大学学生一、二食堂及北食堂。
第二章 基本管理
第四条 食堂管理机构 
1、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责任领导小组 
组长: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后勤处、学生处、保卫处、团委。
职责: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有关政策、办法及制度贯彻;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及消防安全事故场合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2、学校食堂伙食委员会 
主任:后勤分管副处长 
成员:饮食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经营方第一负责人
职责:研究制定符合学校实际食堂管理制度和食堂管理办法;拟定饭菜基本价格;抽查食品卫生安全贯彻状况;定期评议伙食状况;抽查饭菜质量和数量;核查物品定点供应单位状况;核查食品卫生安全贯彻状况;核查食堂管理制度贯彻状况。
 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组
组长:饮食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饮食服务中心全体员工
职责:每天对食堂进行1-2次全面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索证索票、食品原料及添加剂、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留样、环境卫生管理等与否规范和符合关于规定,对教工、学生投诉及意见进行及时解决。
学生伙食专项委员会
组长:学生会主席
成员:各学院学生会代表
职责:监督学生食堂寻常餐饮卫生状况;归纳、整顿和总结学生对食堂意见和建议;监督食堂饭菜价格。
5、食堂监督、投诉电话:
第五条 食堂管理基本原则 
1、经营方应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办法,履行“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为重要内容“五常法”。饮食服务中心专职监督,经营方负责管理及详细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2、经营方须将饮食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保证设施完好,严格按照关于法定操作管理程序进行操作管理,对存在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一杆插究竟,严肃解决,即时解决管理过程中浮现各种问题。 
3、经营方须随时接受学校、上级关于部门、本地政府检查、监督和指引。 
第三章 卫生管理
第六条 经营方须先获得卫生允许证。
第七条 经营方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八条 经营方应当严格根据《食品卫生法》关于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第九条 食品加工经营场合应当采用有效办法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条 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批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一条 经营方在寻常营业过程中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要及时向饮食服务中心报告,再由饮食服务中心向后勤管理处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存导致食物中毒或者也许导致食物中毒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解决。
第四章 食品采购和贮存
第十二条 经营方采购食品必要符合国家关于卫生原则和规定。米、面、油必要从山西省教诲厅高校饮食物资集中采购入围公司中购买;
第十三条 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她感官性状异常食品;
(二)无检查合格证明肉类食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她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定型包装食品;
(四)无卫生允许证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食品。
第十四条 运送食品、餐具工具应当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 贮存食品场合、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储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六条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储,并定期检查、解决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食品。
第五章 食品加工卫生规定
第十七条 食品加工场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厨房最小使用面积不得不大于8平方米;
(二)、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墙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