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组织生活制度
    党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建设,提高党战斗力,把党各级组织正常生活认真抓起来,特制定本规定。
   一、党委工作方面:
   第一条党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上级党委(党组)批示文献,研究当前重大问题,制定和布置政治工作筹划,检查分析总结筹划贯彻状况,解决党务其他关于工作。
   第二条党委成员要抽出时间,集中学习。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知识,党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批示、文献等。
   第三条党委每年分析一次职工队伍素质状况,并针对存在问题,采用相应办法,使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第四条党委每月由书记主持召开一次政工例会,听取、报告状况,分析职工思想动态,布置和总结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互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六条党委成员实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又要准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活动,自觉接受党员同志监督。
   第七条党委重要成员每季度给党员上一次党课。结合我局实际,有针对性地向党员进行党性、抱负、纪律和先锋模范作用教诲。
   二、党支部工作方面
   第八条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工作进行审查监督,讨论决定关于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要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第九条每月召开一次支委员,研究党务方面工作,讨论本单位关于生产行政方面任务完毕状况。
   第十条党支部委员每月坚持一次学习制度,学习党路线方针、政策和上有关于文献规定,不断提高一班人理论、政策、思想、工作水平。
   第十一条支委会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发展工作和积极分子培养考查状况。
   第十二条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党员、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考察、鉴定。预备党员每季度书面向党支部报告思想、工作、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