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订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规范车辆管理和驾驶员工作行为,特制
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范围于公司仓库运输和公司小型车辆和驾驶员的各项事务管理。
1. 不便携带的物品运输;
2. 接待公司或部门的重要客人;
3. 3 人以上集体外出,使用公共交通车辆不便的;
4.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或集体活动的人员;
5. 去机场接送客人或出差的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的人员;
6. 财务人员存取 1 万元以上的现金;
7. 经总经理批准的用车事宜;
8. 应付其它紧急事件。
2、责任主体:
办公室为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公司小车由车队长统一调度和管理,公司仓
库负责生产用车的调度和管理。
3、车辆管理规定:
3—1:生产用车管理规定:
(1)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进行保养和维修,由公司仓库进行
监督,如发现驾驶员不按要求进行保养和维修,每车处以罚款 300 元,并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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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同勉
限期整改。
(2)生产用车指货车、面包车等车辆:
根据生产需要由仓库负责人,合理调度、安排运输,司机必须服从仓库的统
一调度,不得无故推诿,影响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发现一次怠于出车而影响生
产的罚驾驶员 200 元,由公司仓库行使处罚。
(3)应充分发挥发挥车辆的运输能力,提高车辆的利用率,每次装运材料
应尽量满载,合理调度好回程车,减少空车行程。
3-2、用车安全管理办法:
⑴遵守交通规则,认真地观察道路上车辆动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⑵时刻保持车况良好,特别是制动器、转向器、灯光等,杜绝病车、故障车
上路行驶。
⑶按规定开车、让车、超车,不开英雄车,严禁超速行车。
⑷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无证驾驶。
⑸严禁驾车时吸烟、打手机、发信息及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⑹装载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对于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须封盖
严密,严禁超载、超宽行车。
⑺货车禁止载人,短途运输须经同意方可附载装卸人员,并须留有安全乘坐
位置,禁止人货混载。
⑻遇雨、冰、雪、雾天,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行驶。
⑼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得出车。
⑽不准穿拖鞋驾驶,车门、车厢要关好。
违反上述条款和交通法规,公司仓库或办公室将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