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研究摘要股权分置是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 开始越来越强烈地影响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和价格发现功能, 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严重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效率,成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障碍。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我们必须考虑到影响股权分置改革的一些因素, 然后要构建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制度安排的效率。关键词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非流通股市场环境据统计,截止 200 4年12 月底, 我国股票市场1 377 家上市公司拥有总股本数为7 3 亿股,其中已流通股份为 2 255 亿股,仅为总股本的 1/3 ,总股本中另外 2/3 为非流通股。这种对股票分割性的制度安排如果说在中国股票市场建立初期是历史的必然与需要的话,那么随着证券市场在我国经济地位的确立,巨量的非流通股已对证券市场运行造成巨大的压力, 严重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效率, 成了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障碍。经过长时间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之后, 2005 年4月 29日, 经国务院批准,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这标志着解决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问题的工作正式启动。 1 股权分置改革需要考虑的因素 必须考虑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之间的差异(1 )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间存在价值差异,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价值不一样,原因主要有:①认购权。非流通股相比于流通股缺乏一项可供公众认购的权利。由期权的思想可知, 市场中每一项权利都是有其价值的。一项资产的价值等于附加的权利减去义务, 因为缺少一项权利, 非流通股的价值低于流通股。②流通权。这里的流通权其实是继认购权之后的一项权利,因为股票只有在认购后才能流通。所以非流通股还缺少了一项流通权。③控制权。非流通股往往在公司股权结构中占有较大比例。因而相比于相对分散的流通股, 其具有对公司的控制管理权。这种权利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非流通股的价值。但是要求非流通股参与流通, 势必要削弱这种控制权,又造成非流通股价值的进一步降低。(2 )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间存在价格差异,非流通股在形成过程中是绝对低价,而流通股在形成过程中是绝对高价。 1996 年至今,流通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平均为 元左右, 而非流通国有股的折股价格却仅为 元左右。社会投资者以绝对高价认购流通股,是以非流通股不流通为前提的, 至少有不流通的预期, 否则, 社会投资者是不会以绝对高价认购的,这样反过来社会普通投资者以高溢价投资后又制约了非流通股的市场流通。 必须考虑国有股按照非市场规则进入市场流通由于在我国股份经济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 一直是以国有经济的内部规则来制约股份经济的市场规则的, 而且国有股一直是按照国有经济的内部规则进入市场的, 所以在考虑国有股权流通问题时, 必须按照非市场规则进入市场流通, 必须充分考虑到历史的因素, 从保护中小投资的利益出发, 制定出积极稳妥的实施方案, 否则就会造成对流通股股东权益的侵犯。 必须考虑市场的既有规则与照顾市场各方的既有利益相结合由于非流通股流通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在本质上是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博弈过程, 因而博弈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出现全赢或全输的局面, 否则, 就会出现要么方案通不过, 要么市场拒绝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