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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事故处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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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事故处理办法.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7/25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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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事故处理一般原则一、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是: 1. 尽量的限制事故的发展和扩大,达到消除事故,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 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用户的正常供电,并密切与调度员联系,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二、事故处理的一般步骤: 1. 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 跳闸开关及异常情况向有关调度做简要汇报。 、记录、仪表活动情况,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及信号掉牌,跳闸或故障设备的外观, 因事故引起的超负荷、超温情况。 3. 根据以上检查,判断事故的性质,向有关调度做详细汇报,汇报内容准确、简捷。 4. 如果发现对人身和设备构成威胁,应立即设法解除威胁,必要时可自行拉开电源开关,事后再向调度部门汇报, 同时应努力保持无故障设备的运行。 5. 按照调度命令和现场运行规程对故障或线路设备进行强送,试送。或将故障设备,线路从系统中隔离,在确知无来电可能的情况下,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的操作可不待调令命令自行执行。 6. 恢复停电设备和各用户的供电或启用备用设备。 。 8. 将事故的情况处理结果向各级领导汇报,并通知检修人员前来检修。三、事故处理时,非相关单位及领导不宜打电话询问事故情况,但运行值班员应优先汇报:局分管领导、总工、生技科长, 变电工区领导,以便于安排事故抢修。 220kV 及以上系统事故即使是夜间也应汇报至工区一级领导。四、事故处理时,不论何种故障,均应通知在场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待事故原因查清或所做处理完毕后方可恢复且非事故处理人员及领导应退离控制室。(专业检修人员配合事故处理的除外)。五、事故处理完毕后,值班负责人应将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入《事故及异常记录》薄内,同时填写《事故处理报》一式二份上报。母线故障处理一、变电站母线故障或无故障失去电压现象判断: 1. 母线故障现象:母差保护或其它母线保护动作,开关跳闸,有故障引起的声、光及其它信号。 2. 判别母线失电的依据是同时出现下列现象: 1)该母线的电压表指示消失。 2) 该母线的各出线及变压器负荷消失(电流表、电压表指示为零)。 3) 该母线所供厂用电或站用电失去。二、变电站母线故障失电的处理 1. 若母差保护动作,或母差保护未动但某一开关失灵保护动作,母线失电, 现场值班人员应及时将继电保护动作、开关跳闸及事故情况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并对失电母线进行外部检查。 2. 经检查判明失电母线确有故障时,首先隔离故障母线。若双母线中的一组故障失电,则将故障母线上的全部或部分开关倒至运行母线上(操作应采用冷倒方式,即母线闸刀先拉后合)。如系单母线方式故障失电,应尽可能先隔离故障点,恢复部分运行(分段或启用旁路母线等),应尽速恢复与系统并列。 3. 经检查若确系母差或失灵保护误动作,应停用母差或失灵保护,立即对母线恢复送电。 4. 经过检查,若未查出母线失电原因, 进行试送电时,应首先考虑用外来电源送电,可用规定的主电源开关对母线试送。用外部电源对母线试送时, 需将试送线路本侧方向高频保护(或高频闭锁保护)改停用,若线路配置双光纤保护,线路两侧保护正常投入, 将线路送电侧后备保护距离 II 段时间定值调至 秒。如双母线失电时, 则应尽量用外电源分别进行试送或升压。 5. 如必须用本侧电源试送时,试送开关必须完好,并有完备的继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