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曹娥江防洪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治曹娥江流域水旱灾害,指引流域内各河段及城乡防洪工程建设,解决好水利建设与其他行业建设关系,使水利执法有据可依,编制曹娥江流域防洪规划(下称本规划)。规划文献涉及《曹娥江流域防洪规划文本》(下称规划文本)和《曹娥江流域防洪规划报告》及其图集。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第二条  规划编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浙江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浙江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文本(1996-)》。
第三条  本规划对曹娥江流域洪涝灾害治理原则、防洪保护目的、治理方案、重要工程办法、防洪调度原则与对策等项内容提出了应遵循原则和规定。《规划文本》经批准后,成为指引流域防洪建设法规性文献,是各项涉水工程建设、管理、编制河段防洪规划与区域防洪规划基本根据。     
第四条  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履行法定程序,无权变化本规划。确需对本规划规划方案或重要工程办法进行调节修改,必要经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
第五条  本规划期限为至。
第二章  规划范畴、原则和原则
 第六条  曹娥江系钱塘江河口段重要支流。曹娥江上游属山溪性河流,下游属潮汐河道。干流长197公里,‰,流域面积6080平方公里。其中曹娥以上4418平方公里。主流澄潭江发源于磐安县尚湖镇城塘坪长坞,流经新昌县镜岭镇、澄潭镇、嵊州市苍岩镇,至嵊州市区中南田右纳新昌江后称曹娥江;再下行左纳长乐江,右纳黄泽江、嵊溪,流经三界镇,至章镇右纳隐潭溪和下管溪,至上浦左纳小舜江,穿越上虞市区后,在绍兴县新三江闸下游15公里处注入钱塘江。曹娥江东沙埠如下为感潮河段,其中上浦以上以径流作用为主,上浦如下受径流和潮流共同作用,河床冲淤变化激烈。曹娥江重要支流有左纡江、新昌江、长乐江、嵊溪、黄泽江、隐潭溪、下管溪、小舜江等,以长乐江最大。
本流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近年平均降水量约1500毫米,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
全年可分为3个雨季和2个少雨季。3至4月为春雨季,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18%。5至7月初为梅雨季,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35%,是全年重要雨季,雨量大而雨强较小。8月底至9月为台风雨季,降水量约占全年15%,若受台风侵袭,狂风随着暴雨,易山洪暴发。
第七条  本次防洪规划范畴为曹娥以上山区半山区,以及曹娥至河口干流河段。规划范畴含新昌县、嵊州市所有,上虞、绍兴、东阳、磐安四县(市)某些,尚有天台县和余姚市小某些。域内总人口154万,耕地90万亩。
第八条  流域内既有防洪水利工程重要有水库、堤防及机电排涝站等。已建成大中型水库工程有长诏、南山、汤浦、五丈岩、门溪、巧英、辽湾、剡源、坂头、前岩、丰潭等11座。大中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238平方公里,。
流域内重要干支流两岸有重要和较重要堤防351公里。
第九条  流域防洪存在重要问题
(1)防洪控制工程局限性
本流域上游水系呈扇状分布,洪水峰高量大。当前,流域上游虽然已兴建了长诏、南山等防洪水库,对所在河流洪水下泄具备调控作用。但主流澄潭江、支流黄泽江尚无控制性水库工程,不能有效调控曹娥江上洪水。
(2)防洪堤防御洪水能力低
除近年来建成原则海塘和原则城防堤,广大农村地区既有堤防大多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防洪原则低,堤身单薄,沿线绝大多数堤防建在砂砾石基本上,又无防渗解决办法,每遭洪水,存在渗漏、管涌等隐患,严重影响沿江城乡和农田防洪安全。以其堤身质量和堤防高度衡量,防洪能力普通为5~一遇,局部地方仅3~5年一遇。
(3)河道管理力度局限性
河道无序采砂,河道残存碍洪建筑物,对流域防洪导致了悲观影响,威胁堤防安全。某些河道治理方案缺少通盘考虑。
(4)防汛指挥系统建设滞后
既有防洪信息系统当代化水平不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便为各级防汛指挥和各项防汛工作提供应用当代技术支持。
第十条  规划原则
(一)县(市)都市防洪原则为50年一遇;
(二)建制镇及万亩以上成片农田防洪原则为一遇;
(三)乡村防洪原则为一遇;
(四)都市及建制镇城区治涝原则为20~一遇。
第十一条  本规划是流域防洪专项规划。流域防洪实行蓄泄兼顾,以泄为主,综合治理,兼顾上下游,强化城乡防洪原则。流域防洪采用“蓄、堤、疏”综合治理工程办法,即干支流上中游修建水库拦蓄洪水;在泄洪方面,采用疏浚河槽与修筑防洪堤相结合,提高河道泄洪能力。在非工程办法上,一方面是持续履行水土保持工作,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