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员工晋升制度
公司员工晋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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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晋升制度
公司员工晋升制度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 选拔贤能,
为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晋升及调任原则
.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事单位转呈总经理核定;
.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 为人员练习培养需要, 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 其任职副主管到少应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五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
.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 5 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 3 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 100 万元以上者;
4 .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 并产生重大
经济效益者;
.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上者;
.领导有方, 所领导的单位连续 2 年创利 200 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