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 国内出差制度
1. 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2.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计划表》 ,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
以核定。
3. 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计划表》向财务部暂支相应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
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办理《出差
计划表》者需事后补办(出差回来后需凭出差计划表到人事行政部核实日
期后才能向财务部报销) 。
4. 出差的核准权限:
员工出差在两天内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含)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5. 出差行程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一律不予报支加班费。
6. 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应电话请示,不得因
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
7. 员工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发票,经核准后予以报销。
8. 当日出差差旅费支付:
员工凡出差珠江三角洲地区即广州地区(含广州市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番禺市) 、 佛出地区(含顺德市、南海市)及东莞地区,当
标
职 准
务
日可往返的,交通费按实支付(需驾驶公司车辆出差者, 只报销车辆路桥费)。
误餐费按出差费用标准表之膳食标准执行。
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报销,无特别原因不得报销计程车
费用。
9. 远途出差者(或出差珠江三角洲因公当日不可返回者)差旅费分为交通费、
住宿费、膳食费、通信费、招待费等。
交通费、膳食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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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住宿费标准(元 / 天) 膳食费标准(元 / 早 / 中 / 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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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飞机
火车
汽车
轮船
应酬礼品
职
准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
务
总经理级
头等仓
软卧
计程车
头等仓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60
50
10/25/25
需向总经理
经理级
普通仓
硬卧
视情况
二等仓
260
300
10/20/20
书面申请批
40
50
复
主管级
普通仓
硬卧
视情况
三等仓
160
200
10/15/15
10/20/20
30
40
一般职员级
普通仓
硬卧
视情况
三等仓
80
120
4/13/13
8/16/16
表列特殊地区为:北京、深圳、大连、珠海、汕头、海口、上海
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用公司业务车辆外,以乘坐火车、汽车为原则,
但因特急事务需乘坐飞机,要经总经理核准。
因公出差外地需住宿而不住宿的人员,部门经理按
100 元 / 天补助,部门主
管按 50 元/ 天补助,办事员按 30 元 / 天补助。
通信费以电信局凭证结合公司现行有关通信报销规定执行。
招待费一律由总经理核准,凭发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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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有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不享有公司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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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车辆管理制度
1.司机工作及行车管理规定
目的
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公司用车使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