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签署时间: 11月20日 协议编号: MRJD001120
签定地点: 呼和浩特市
燃气热水锅炉本体及隶属设备
供
货
安
装
合
同
书
甲方: 内蒙古瑞沃酒庄有限企业
乙方: 呼和浩特市美仁机电设备有限责任企业
甲方: 内蒙古瑞沃酒庄有限企业
乙方: 呼和浩特市美仁机电设备有限责任企业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双方就燃气热水锅炉及隶属设备供货安装等事项协商一致, 特签订本协议以下。
就托县瑞沃酒庄燃气热水锅炉、 及隶属设备、 烟囱, 管道安装工程, 详见锅炉安装系统图。
工程概况: 总建筑面积35000平米, 其中散热器3平米, , 地热盘管3000平米。
一: 工程范围: 燃气热水锅炉本体、 隶属设备、 采暖系统安装只限于锅炉房内。
(1) 设备型号: 燃气热水锅炉2台/套
(CWNS2. 1-95/70-Q 1台, CWNSI. 4-95/70-Q 1台)
(2)隶属设备名称: 详见协议附件
二、 协议价款
1、 本协议固定总价为950000. 00元人民币(大写: 玖拾伍万元整), 本协议价格为固定价格, 此价格不包含税金(, 具体范围详见图纸、 附件)。
2、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包含燃气锅炉及隶属设备、 材料零配件、 安装、 调试、 运输、 施工、 保修期维修及已安装设备保护等一切费用。
3、 具体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等在本协议附件一中约定。
三、 工程承包方法
1、 乙方提供锅炉房平面图、 步骤图、 (在安装前乙方对图纸进行最终优化, 做到尽善尽美), 并经甲方确定后, 乙方根据图纸安装及调试。
2、 乙方按工程范围内包工包料、 包质量、 包工期形式承包工程。
3、 乙方全部工程(包含各类管道施工)只限在锅炉房内及双方约定范围内。
四、 协议款支付
1、 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后, 无预付款。乙方设备含有发货时甲方支付乙方协议总额60%元即(大写: 伍拾柒万元整)锅炉安装完成调支付到协议总额85%, 即(贰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点火调试正常运行30个工作日甲方支付到协议总额95%, 即玖万伍仟元整。
2、 余款5%为质保金, 保修期为壹年(验收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确定设备无质量问题, 一周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锅炉主设备无偿维护保养 一 年。
3、 协议总额其中有叁万元消费卡, 此卡能够在酒庄消费或抵葡萄酒款。
4、 发票开具: 乙方收取甲方锅炉质保金时提供全额发票, 如乙方未提供甲方有权拒付乙方货款。 (施工所在地建安发票)
5、 上述款项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支付乙方, 不以其她物资、 如车辆、 房屋等相抵此工程款。
五、 工期要求
具体货到工地时间签署协议20天内锅炉主体到货, 安装周期为20天, 完工日期为10月30日, 乙方安装前图纸须经甲方确定后方可施工,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和配套水电设施。尽管有上述约定, 但如因甲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不含有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