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采 购 合 作 协 议
协议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委托方:
住所地:
代理方:
住所地:
在编号为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 针对委托代理采购 等事项, 双方经协商一致, 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模式
委托方选定供货商、 与供货商确定交易标及交易条件后, 委托代理方向供货商采购, 并经过单笔业务确定函形式确定单笔业务。代理方接收委托方单笔业务委托, 与委托方指定供货商签署单次采购协议(包含不限于购销协议、 进口协议, 下同, 下称“采购协议”), 并经过信用证、 现汇等方法支付采购货款, 委托方在约定时间内来款提货。
货物约定
货物品名、 生产厂家、 数量、 价款计算(定价、 结算等)、 装运、 交货、 包装、 检测、 验收等具体详情均以代理方与供货商签署单次采购协议实际数为准。
三、 双方权利、 义务
(一)委托方权利义务:
委托方应事先与供货商协商确定单笔采购协议及其附件内容, 委托方对代理方与供货商签署每单笔采购协议内容不再另行确定, 委托方负担代理方因推行本协议、 采购协议及其附件所产生一切风险(包含不限于市场风险、 协议风险、 政策风险、 货物风险、 通关报检风险、 信用证议付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 责任和费用。
确保所委托采购货物符合中国国家政策法律要求、 与单笔业务约定及市场行情相符, 不侵犯她人知识产权, 不然应负担由此产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负责提供采购货物具体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商品检验等技术指标, 对委托采购货物品质及数量负全部责任, 负担委托代理业务项下风险。委托方不得因采购货物质量或数量等问题而拒不付款提货或不推行本协议所要求相关义务。
未经代理方同意, 委托方不得私自更改确定后采购协议条款, 不得对供货商作出协议之外承诺。同时委托方确定, 因单笔采购协议项下货款由代理方支付, 故在委托方付清全部货款及其她款项前, 单笔采购协议和物流相关协议项下权益单独归代理方全部。未经代理方书面确定, 委托方无权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仓储方或其她方提货或主张其她协议权益。
帮助办理报关、 报检、 制单等具体业务, 并负担相关费用及风险。
负担所委托采购货物交货、 装卸、 运输及仓储费用及风险。
7、 在委托方提供经代理方认可物保及确保担保情况下, 代理方可给予对应提货额度, 即在代理方核定提货额度内, 委托方可在未付清对应款项之前先行提货, 但委托方应该在提货后90日内以现汇方法结清全部对应货款及费用, 超出该提货额度时委托方应依据代理方通知要求款到提货。提货额度以第三方出具评定汇报为基础, 由代理方结合产品性质、 货物市场行情及委托方资信情况、 履约能力等原因进行核定。当委托方在业务推行中发生违约情况或货物市场行情发生改变或发生其她可能造成委托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资信情况发生不良改变情形时, 代理方有权随时暂停或降低或取消对应提货额度。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