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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定实施细则量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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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定实施细则量化.doc

上传人:drp539604 2021/12/14 文件大小:5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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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纳溪区新乐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细则量化
标准积分表(试行稿) 
序号
项目
细则量化标准积分操作
自评
复评分
得分
说明
1
教龄
每年计1分
 
 
 
2
 
任现职以来每年计1分
 
 
 
3


申报职称必须达到合格学历,在学历合格的基础上,大专学历计4分、本科学历计6分、研究生学历计8分。
 
 
 
4

 

 

 

近五年进本校以来:
1、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最美教师。按国、省、市、区、镇、校各级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2、获得由国家、省、市、区其他部门和党派群团设立的单项评奖,则按相应等级折半计分。
3、集体荣誉主管领导按各级奖励30%计分,优秀班集体班主任参照执行。
4、以上三项可累计计分,但单项只取最高分。
 
 
 
5



近五年进本校以来获学科教学竞赛(包括说课竞赛),按国、省、市、区、校各级分别计:一等奖4分、3分、2分、1分、;二等奖、3分、2分、1分、、;三等奖计2分、1分、、、。同类奖项只取最高分,不同类奖项可累计计分。
 
 
 
6
论文、课题和教学设计与课件
近五年进本校以来:1、教育主管部门、业务部门(专指中、教科所、本省市教科院、区教研及教育教学研究会)主办的论文、教学设计与课件的评选活动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单项不累计计分,只取最高分。2、课题经本校备案、认可,出版且有省、市区各级课题管理部门检测者,对承担各级课题研究并有相关实验资料,中期监测,经验交流的主要负责人按国家、省级、市级、区级分别计:3、2、1、,课题参与人员按四分之一计分。3、所承担的课题获奖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计:5、4、3、2分,课题参与人员按四分之一计分。
 
 
 
7

在本校近五年:1、辅导学生获学科竞赛团体或个人奖项,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竞赛活动必须有本省、市教育部门的文件依据和经学校推荐的;训练期少于三个月的辅导获奖不予计分)。2、体育竞赛或其他赛设名次,第1、2名为一等奖;第3、4、5名为二等奖;6、7、8名为三等奖;此项单项只取最高分,可累计积分,最高限额为6分,团体项目(体育运动会团体总分)获奖奖分奖给项目具体指导老师按上述标准加倍奖分。
 
 
 
 

 

 

8
教师
个人
技能
竞赛
在本校近五年教师参加校级举办的各种竞赛获一、二、三名分别计:2分、1. 5分、1分;县、区级教育部门主办的其它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每上一级各等级分别相应增奖1分。(此项计分不与:5、6、7、8项重复)
 
 
 
9
学科
成绩
按学期末组织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