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幼稚园常见疾病预防和管理制度
一、幼儿健康检验:
1、幼儿首次入园须经街道妇幼保健站进行健康检验,填写健康检验表和保健卡。
2、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验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校。
3、在园幼儿离校3个月以上者,返校时须重新体检。对有传染病接触史幼儿要进行检疫,经体检证实健康者方可回班。
4、定时了解幼儿生长发育情况,掌握在园群体幼儿生长发育水平,立即发觉疾病和异常情况并进行预防、诊疗。
5、定时体检,全园幼儿每十二个月全方面体检一次,体检率达100%,六个月测身高、体重一次并做好健康分析、评价,常见病统计及缺点矫治。每十二个月普查龋齿、氟透、驱蛔,测听力一次。3周以下学生实施生长监测,十二个月四次测身高、体重并做好分析评价。
6、体检中发觉营养不良、贫血等异常者均应转入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
7、对体检中发觉疾病或问题儿童如沙眼、龋齿、等要建立档案,立即给予矫治,矫治和转归情况具体记入缺点矫治登记或档案中。
8、坚持晨检及全日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没有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四查(有没有携带不安全物品);五统计;发觉问题立即处理。
二、老师健康检验:
1、老师每十二个月全方面体检一次,发觉肝炎或其它传染病者,必需立即离职诊疗,待痊愈后,持市县(区)以上医疗保健证实,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2、皮肤病期间及患精神病者不得从事保教和炊事职员作。
三、食堂管理员健康检验制度
学校食堂管理员健康,直接影响师生健康。为此,特制订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验制度。
1、食堂管理员必需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