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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东区医院医疗关键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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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东区医院医疗关键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专项方案.docx

上传人:梅花书斋 2021/12/14 文件大小:1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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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成城市东区医院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规范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依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措施》、《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一类医疗技术管理 
(一)医务科对全院一类医疗技术实施动态管理,每十二个月负责全院一类医疗技术清理和目录编订,召开本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集体审定,报院长审查后公布实施,并向锦江区卫生局立案。
(二)医务科负责构建全院医疗技术管理体系,建立技术人员档案,制订考评指标,管理制度和医疗技术申报、新增、终止、退出步骤,严格按步骤做好本院医疗技术动态管理,对医疗技术定时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评定。
(三)配合临床科室做好手术医师平时实际操作能力评定,依据相关科室技术能力考评,每十二个月对注册在本院手术医师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措施》进行授权,并做好质量监管,为下十二个月度再授权提供依据。
(四)做好日常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和连续改善督查工作,指导相关科室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统计、分析和阶段性总结工作。
(五)每十二个月向锦江区卫生局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含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二、二类医疗技术管理 
(一)依据本院业务发展需要,向省卫计委申请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经同意进行必需诊疗科目变更登记后方可开展。 
(二) 科室和医务人员申请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前,应该确定符合下列条件: 
1、该项医疗技术符合对应卫生行政部门计划; 
2、有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对应诊疗科目或能够变更增加对应诊疗科目; 
3、有在本机构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关键专业技术人员; 
4、有和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相适应设备、设施和其它辅助条件; 
5、该项医疗技术经过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 
6、 完成对应临床试验研究,有安全、有效结果国家权威认证依据;  
7、有和该项医疗技术相关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方法; 
8、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其它条件。 
9、相关科室和医务人员应该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准备对应审核材料,确保材料客观、真实、有效,上报医务科审核,整理后由医务科报上级部门审核。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相关科室和医务人员不得申请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1)申请医疗技术是国家卫计委废除或严禁使用; 
(2)申请医疗技术未列入对应目录; 
(3)申请医疗技术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未经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间未满12个月; 
(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其它情形。 
11、技术审核经过后,医务科负责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定、办理诊疗科目项下医疗技术登记,登记后方可在临床应用对应医疗技术。 
12、相关科室和医务人员应该自第二类医疗技术准予开展之日起2年内,每十二个月经过医务科向同意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卫生行政部门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含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三、本院医疗新技术开展和管理
(一)本院医疗新技术是指:
1、我院还未开展医疗技术,但已在中国同级医院使用; 
2、国家卫计委新同意,且能够在二级医院推广应用使用新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