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导师篇)
第一章 《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助研津贴部分)
第二章 导师助研津贴发放指南
第三章 导师授权操作指南
第四章 学生酬金发放管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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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助研岗位:由院系或导师设置,分为四类
Ⅰ类:工学;
Ⅱ类:管理学、医学、农学和理学(数学除外);
Ⅲ类: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除外)和文学(新闻传播学);
Ⅳ类:理学(数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历史学、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
助研岗位津贴: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预算承担,通过“助研津贴发放管理”系统按月发
放给学生(详见 第二章《导师助研津贴发放指南》 )
学生类型 科学学位 学科类型(元/月)
年级 I 类 II 类 III 类 IV 类
2014 级 可设可不设,这个由导师自己决定
硕士 2013 级
≥300 ≥200 ≥100 0
2012 级
2014 级 ≥200 0
2013 级
博士 2012 级
≥1200 ≥700 ≥200 0
2011 级
2010 级直博
发放管理:建议每个月的 15 号以后通过“助研津贴发放管理”系统发放。
监督管理:
1、 导师可根据研究生的实际科研表现进行助研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月调整发放金额,金额低于相
应学科最低津贴标准须以书面或者邮件形式明确告之学生。
2、 助研岗位原则上在科学学位学生中设立,专业学位是否设置助研岗位由各院系或导师自主决定。
3、 院系及导师须与发放助研津贴的学生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资助协议》,明确各方
责任和义务。
4、 研究生院对于助研津贴发放以导师个人或科研团队应该承担助研津贴总量予以监督,学生每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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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金额由导师或院系负责考核。
第二章 导师助研津贴发放指南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0 号)文件规定:“助研岗
位按照不同的学****阶段设立。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原则上只在硕博生和全日制学术型二年级及以上阶
段设置;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原则上在资助年限内都应设置助研岗位。”依据此规定,请导师登陆“助
研津贴发放管理”模快发放。
当您需要给自己名下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其他老师已授权给您的全日制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时,请
按照以下操作进行。温馨提示:本系统由于是助研津贴而不是劳务费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