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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chuandao1680 2016/7/27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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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湖南和运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 湖南和运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湖南和运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第三条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 湖南和运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住所: 娄底市湘阳街方石工业圆(年内将搬迁到长沙市)。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汽车租赁以及相关业务(长租、短租、以租代购)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10 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七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租赁公司以其租赁公司全部资产对租赁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八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湖南和运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3 第二章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 股东 A: 姓名: 股东 B: 姓名: 第十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聘请和被聘请执行董事、总经理权; (三) 有对公司的行政、财务、业务、人员等管理权; (四) 有权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有权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 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公司会议; (八)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 (九) 任命和更换总经理,决定有关总经理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批准总经理的报告; (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十三)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 十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十五)公司终止后,依法处理并获得公司的剩余财产。湖南和运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4 ( 十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 十七)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 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 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 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 提出合理化建议, 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湖南和运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5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十六条股东以(货币、实物、土地和房产使用权)出资。第十七条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十八条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 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湖南和运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6 第十九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第四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 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租赁公司执行董事由集团总经理担任。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