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为不断完善、健全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机制,严格规范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学校实际的分配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方案适应范围本方案适应我校在编由财政全额拨款目前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各类人员。二、实施原则 1、坚持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的原则。 4、坚持激励先进、突出业绩的原则。 5 、坚持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三、绩效工资分配比例和总额核定说明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配比例为 8:2, 即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占绩效工资总额的 80%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占绩效工资总额的 20% 。绩效工资总额由县人事、财政部门按政策予以核定。四、在岗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项目及办法(一) 、考核项目: 基础性绩效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师德、考勤、工作量、教学常规、教学成绩、教科研成绩、个人业绩。(二) 、考核办法 1 、制定各考核项目的考核标准。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后,交老师讨论,然后召开教代会,根据老师对标准的意见、建议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并通过。 2 、实行量化考核教育教学业绩放在期末考核,其余六个考核项目在平时过程中考核。七个考核项目的权重分数为师德(常规)占 10分,考勤占 5分,工作量占 10分,教学常规 12,教学成绩 20分,教科研 20分,个人业绩 23分。依据各考核项目的考核标准,考核负责人依据平日的记载,每月对各老师的得分进行汇整和等级评定并报校长审核后,交会计,会计根据各老师的评定等级造工资表。 3 、等级评定和基础绩效工资发放规定考核得分为: 100 分—85分的评定等级一档,比例占全体教师的 1/3 。考核得分为: 85—70分的评定等级二档,比例占全体教师的 1/3 。考核得分为: 69—60分的评定等级为三档,比例占全体教师的 1/3 。说明:基础性绩效考核分数的高低作为期末评先的依据。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三档: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经做工作无效又擅自离岗两周者; 2、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3 、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或因疏忽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受到严重处罚者; 5、一学期内迟到、不在岗和早退累计达 15次及以上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一) 、考核项目及权重: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师德占 10% ,考勤占 5% ,总工作量占 10% (其中:课时工作量占 8% ,附加工作量占 2% , 班主任和学校中层干部依规定折算成工作量),教学常规占 12% ,教学成绩 20% ,教科研 20% ,个人业绩 23% 。(二) 、考核程序 1、依据各个考核项目的标准制定奖惩规定; 2、考核专班依据标准和规定,对各老师进行量化考核。 3 、对各老师的考核得分情况每学期进行汇总,并折算出各人所得金额, 公示五天。 4、公示五天确实无异议后,老师在绩效考核津贴发放表上签字。 5、学期结束汇总上报。(三) 、考核分配依据 1、师德:占经费来源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