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名 称: 交通运送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决定(交通运送部令第63号)
文 号:交通运送部令第63号
发布机构:交通运送部
发文日期:09月09日
主题分类:交通运送部部门规章
索 引 号:-00793
主 题 词: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交通运送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决定(交通运送部令第63号)
《交通运送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决定》已于7月26日经第1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 
8月26日
交通运送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决定
交通运送部决定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送部令第13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涉及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 
二、将第六条修改为:“交通运送部负责指引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引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送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其她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如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详细实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三、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备普遍规范规定知识测试。” 
增长两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备区域服务特性知识测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等具备区域规范规定知识测试。设区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区域服务特性自行拟定其她考试内容。”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库由交通运送部负责编制。 
区域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题库由设区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送部编制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行。勉励推广使用信息化方式和手段组织实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五、将第九条中“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驾驶员”中“驾驶员”删除。 
六、将第十条修改为: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获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近来持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都市人民政府规定其她条件。” 
七、将第十一条修改为:“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近来持续3个记分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