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教学目标及其表述的讨论(供作参考)
陈爱苾
教学目标:教学所要达成的结果。
是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
出发点——教学的内容和进程要围绕或指向教学目标所预设的结果。
归宿——用于检验教学成效的标准或依据。
教学目标的功能
1. 教学目标的导向功能——引导教学
2. 教学目标的评价功能——检验达标
3. 教学目标的激励功能——激发动机
布卢姆
教学目标分类学
教学目标分类学
一、多领域多层级
二、可操作可检验
教学目标分类
认知领域
情感领域
动作技能领域
第六级水平
创造
自主
有意沟通
第五级水平
综合评价
个性化
沟通
第四级水平
分析
组织化
体能、技巧
第三级水平
运用
价值评价
知觉能力
第二级水平
领会
反应
基本-基础动作
第一级水平
知识
接受
反射动作
:知道(知识)
“知道(知识)”就是指记忆所学教材。
可再分类为:
(1)具体的知识
(2)处理具体事物的方式方法的知识。
(3)学科领域中的普遍原理和抽象概念的知识。
(1)具体的知识
指教材中个别的、能被分离部分的记忆,是抽象水平最低的材料的记忆。
包括:
术语知识。例如:知道学科词汇的一般含义。
具体事实的知识。例如:了解学科内容中关于时间、事件、人物、场所等的知识。
(2)处理具体事物的方式方法的知识。
这是教材内容中关于组织、研究、判断、批评的方法的知识。是介于具体事实知识与一般知识之间的媒介水平上的抽象知识。
包括:
惯例的知识。例如:掌握语言学科中的语法、文体;数学、理化等学科中一些字母的公认含义等。
趋势和顺序的知识。这是与时间有关的现象的过程、方向、变化的知识。例如:懂得人类的进化、自由落体现象等。
分类和类别的知识。例如:生物分类的知识、数的分类的知识、文体分类的知识。
准则的知识。例如:运算法则、各种文体特征等用于测试、判断的知识。
方法论的知识。例如:解方程的步骤、某种文体的写作方法、实验操作规程等知识。
(3)学科领域中的普遍原理和抽象概念的知识。
是学科中抽象化结构化了的理论和概念,是属于抽象水平、复杂水平很高的知识。
包括:
原理和概念的知识。例如:生殖和遗传的生物规律、牛顿三大定律、数学的公式和定理等知识。
理论和结构的知识。例如:几何的公理体系、三角函数中乘法公式及其推论之间的关系、化学元素的族系等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