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
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协议书
(参考样本)
甲方(聘请方):佛山市 区 镇(街道)
签约代表:
乙方(受聘方):广东 律师事务所
律师所负责:
为贯彻落实《关于佛山市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的实施 意见》(佛府办〔2011〕94号),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方式,发 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民生中 的重要作用,提高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建设和谐幸福佛 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特订立以下法律服务协议:
一、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律
师进驻甲方辖区内的 村(居)律师法律服务村居
工作室,为当地村居、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 乙方指派律师进驻工作室提供以下法律服务内容:
(一) 参与村居举办的法律咨询活动,为村居组织及群 众提供法律咨询。
(二) 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接 受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三)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和法律培训,举办不同层次、 不同类型的法制讲座;
(四) 协助基层调解组织处理矛盾纠纷,并给予必要的 专业指导;
(五) 参与处理群体性、敏感性事件调处,定期走访挂 钩村居,对村居发生的信访案件,提出处理的法律意见,并 及时报告基层组织和上级部门,参与防范越级上访工作;
(六) 协助起草、修改和审核村民公约、规章制度、法 律文书,为村居组织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驻村居律师 须对挂钩村居的村规民约、《股份合作经济社章程》进行合 法性和规范性审查;
(七) 对村居重大的事项代为调查、论证,进行法律风 险评估,参与重大项目或合同的谈判、签约;
(八) 协助村居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把好法律程序关。
以上第(一)至(五)项服务内容,为律师法律服务村
居的基本服务内容;对于第(六)至(八)项等较深层次的法 律服务需求,律师可与镇(街)或村居另行协商并签订委托 代理合同。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参与对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检查与考
核。
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文件,并保证资料文件的 真实性和合法性。
协调相关村居为设立律师服务村居工作室提供办公 场所和办公设施,为乙方律师进驻村居提供便利。
指定 作为联系人,协助和配合乙方工作,
签收乙方提交的文书。
为乙方提供的公益法律服务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具体补贴的方式和数额约定如下:
(二)乙方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