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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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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doc

上传人:xgs758698 2016/7/27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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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 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参照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按照我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一) 器质性心脏病( 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二)血压超过 KP(140/90 毫米***柱) ,低于 (86/56 毫米示柱) 。单项收缩压超过 (160 毫米***柱) ,低于 (80 毫米***柱) 。舒张压超过 12KP(90 毫米***柱) ,低于 (50 毫米***柱)。(三)结核病未治愈者。(四)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五) 肝大, 质中等硬度以上, 肝脾同时触及, 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 脾在肋下1厘米以内, 肝功能不正常;肝在肋下超过2厘米(肝生理性下垂除外) ;单纯脾大超过1厘米,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六)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各种结缔组织疾病( 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 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七)慢性肾炎,未治愈者。(八)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九)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十)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十一)麻风病患者,未治愈。(十二)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十三) 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 者( 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 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十四)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十五)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 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十六)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十七)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十八)除以上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四、体检工作操作规程(一) 心脏听诊: 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 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 其它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二) 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 运动后早博消失, 或偶有1-2次, 心电图正常,可作“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 。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脏病变者可做“正常”结论。(三) 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 由于精神紧张, 血压超过 (140/9 0 毫米***柱), 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 ,嘱其休息一刻钟至半小时测第二次, 选其中低值, 记入体检表, 如仍不正常, 适当休息, 多测几次, 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四)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五)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本》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六)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 :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