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修路施工承包合同
修路施工承包合同
修路施工承包合同
修路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通山县南林镇湄港村村委 代表人:
乙方: 施工队 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原村内沥青路面由乙方进行施工硬化,乙
方施工队以每平方米 60 元承包,现将涉及施工承包的有关事宜签定
合同如下:
一、修路要求
工期要求:从 3 月 11 号开工, 5 月 11 号完工,工期为 60 天。
尺寸要求:路面宽 5 米,厚度 18 公分。
材料要求:水泥需用国标 425,石子为 2—— 4 厘米的青石, 沙子坚固耐用、洁净的天然砂。配水清洁,比例合理。
质量要求:水泥路面外观要求平整密实不积水,不得有蜂窝、麻面、裂缝、起壳、蜕皮、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的现象。
5. 混凝土抹平后,用刻纹设备在初凝的路面上刻 2—— 3 毫米的
横槽。
实时切缝:每隔 4—— 5 米切一道,深度 3—— 4 厘米,宽 3—— 8
毫米。
工程量以路中线实测实量延长米为准。二、甲方责任
监督检查全过程、技术规格与质量。
提供一个料场。
对违规和影响质量的行为,采取果断的处理手段。
负责协调道路两旁农户的工作。
提供水源及电源。三、乙方责任
负责备料,并组织施工设备,自行配齐施工所需机械及其它所有用品(包括生活,保养,防雨等所需品)。
自己负责接通电源、水源并负责支付施工所用的电费。
负责操作规程,把握质量标准
负责安全施工(施工期间与施工有联系的一切事故乙方自己负责,包括机械,车辆,人身等)。
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和处置决定。
修路期间负责道路养护。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甲方付给乙方 90%的施工费,其余 10%的施工费在半年
后工程不出现质量问题则一次性付清。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协定,签字生效,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本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2011年 10月 10日
修路施工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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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施工承包合同
路基土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乙方 :
签约地点:高安大城太徽大道项目经理部
签约时间: 2014 年 10 月 日
第一条 工程概况
( 一) 工程名称:高安大城太徽大道新建工程第二期
( 二) 工程地点:高安大城镇江西省昌西 文化产业园内
( 三) 工程内容:土石的挖、装、运、排水、洒水、边坡修整、便道的修
建、养护、清表、弃方清运、沟槽开挖清运等相关项目。
( 四) 工程数量:以图纸数量为准
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依据技术计量规范测量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第二条 合同工期
( 一) 开工日期 甲方指定开工时间。
( 二) 竣工日期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