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协议书;(2)合同专用条款;(3)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 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 ;(6)
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书或预算书;(8)图纸;(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 术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福建省、厦门市现 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财政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第五章规定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凡涉及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规 程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拟采用相应标准(如企业 标准、国外标准等)、规范或经验做法、需要的理由和时间,由承包单位与发包 人、监理工程师、设计院协商或征求相关部门确定。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或征求相关部
门确定。
4、图纸
: 施工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施
工图捌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施工图套数、与发包人联 系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对本工程图纸有保密义务、不得向非相
关或不必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图纸;发包人不承担有关的保密措施费用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姓名:岑永光 职务:现场工程师
该工程师的职权范围包括: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是发包人的全权负责人, 行
使本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见组成本合同文件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 托的职权,本工程全权委托监理人监理。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本项目设计变更、费用增减、工期 顺延的指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付款凭证及主要管理人员更换、 分包单位的
确定、试验单位资质审核、主材进场审核等需经发包人同意。
,工程师的职权: 无。
姓名:邱仁华 职务:项目负责人承包人代表的职权范围包括:承包人
代表是承包人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8、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发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
(1)项所约定的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并 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但如遇有下列情况,发包人所提供
的施工场地足以保证承包人分段作业或单项作业的,视为具备通用条款第
款第(1)项所约定的施工条件:①个别征地拆迁地段拆迁受阻、但该未拆迁地 段不影响已拆迁地段施工的:②个别地段因发包人意志以外的自然原因尚不具备 施工条件、但可在15个工作日内排除该原因、且该地段不影响已拆迁地段施工
的。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 求:施工现场所需水、电由发包人在开工日期前不少于 14天提供,将接口接至
工程红线范围内或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位置。 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电讯由发包人配合承包人与电讯部门联系,电讯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施工现场周围的公共道
路通道现已畅通,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场地由发包人在开工日期前 10天内分期 交付。公共道路至施工现场的临时通道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发包人可给予协助; 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为工程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
发包人将周边地下管线现状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办理交接手续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日期前
不少于7天提供办理质监申报、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所需资料。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于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水 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承包人并至现场进行交验, 承包人接收后应对 交验的坐标控制点与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报监理审核。 承包人对水准点与坐标点承 担保护责任。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发包人于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