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2 — 2013 学年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辽宁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 为积极推动我校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加快基础教育发展, 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制定我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 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 从而达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 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指标应包含小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 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所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主要评价指标: (一)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二)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三)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 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 能够结合——页——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 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 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四) 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 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 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五)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 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 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六)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 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综合素质评价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 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 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四、综合素质评价的管理制度。我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制定评价方案,组织实施。各班均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 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五、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机构。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要有广泛的代表性,由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六、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程序。学校应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完成自评;指导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页——开展互评; 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 协调社会各界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