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团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非公企业团组织的内在活力,根据市委的统一要求,依照团省委安排部署,团市委决定在全市非公企业团组织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百日攻坚”活动。现将实施方案(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团委按照有关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本辖区内非公企业团建情况(见附件 2)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底数。迅速启动本县(市、区)有关活动,建立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并于 5月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至团市委青工部。 2、完成在各县(市、区)的全国民营企业 500 强、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名单见附件 3)建团情况统计,并填写《山西省全国民营企业 500强及 201 0年度百强民营企业建团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4),于5月5日前报至团市委青工部。 3、明确专人直接联系和指导在全市辖区内企业规模、营业收入排名靠前的 60家非公企业(名单见附件 5),并填写《非公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责任分工一览表》(见附件 6),于5月5 日前报团市委青工部。 4、在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对照“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表(见附件 7 )对工作成效进行验收检查,达到“四有”“四好”标准的要及时填写验收档案(见附件 8、附件 9)。 5 、年底完成“创先争优”工作验收后,及时向团市委提交工作总结,填报《非公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10)。联系人:李艳、杨佳凯联系电话: 0355-2192477 邮箱: cztwqgb@ 附件 1 :长治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附件 2 :全市已建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统计表及“创先争优”目标任务附件 3: 山西省全国民营企业 500 强及 2010 年度百强民营企业名单附件 4: 山西省全国民营企业 500 强及 2010 年度百强民营企业建团情况统计表附件 5 :长治市非公企业营业收入排名前 60 家名单附件 6 :非公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责任分工一览表附件 7 :长治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表附件 8:“四有”达标团组织验收档案附件 9:“四好”优秀团组织验收档案附件 10 :非公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验收情况汇总表共青团长治市委办公室 2012 年4月 23日附件 1: 长治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百日攻坚”活动,旨在充分调动非公企业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狠抓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和“创先争优”活动, 不断加深团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团的内在活力,切实发挥团组织推动企业科学发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为此,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活动内容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百日攻坚”活动, 通过阶段性强化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巩固和扩大非公企业团建工作成果。活动要以“四有”为目标促进工作普遍达标,; 以“四好”为标准选树一批团建示范典型。确保 2012 年8月上旬, 全市完成非公企业建团目标任务的 60% 以上,团市委要选树 5个市级非公企业组织“创先争优”示范单位。团市委将采取包片负责的方式,督导各县(市、区)非公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各县(市、区)团委要明确专人负责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非公企业,并负责对所属社团,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青联组织企业界委员企业、青年商会会员企业等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确保团建达标率不低于 95% ; 三、推进步骤 1. 工作启动阶段( 4月)。制定本县(市、区)工作推进方案,梳理辖区内非公企业团组织名单,对应确定包干指导责任人, 做好动员和发动工作。 2. 指导推动阶段(5至 11月)。深入非公企业团组织进行实地指导,协调解决工作难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指导非公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 3. 验收检查阶段( 11至 12月)。根据《长治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表》的打分结果,对符合“四有”、“四好”标准的优秀团组织,予以表彰,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工作报告。五、工作要求 1 、宣传动员、责任落实。要广泛宣传非公经济企业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百日攻坚”活动的重要性,根据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照企业名单落实“创先争优”指导员和“七个一”工作流程,推动企业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团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积极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去。 2 、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县(市、区)团委、高新区团工委要适时对基层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保持推动工作的力度和韧劲。年底完成“创先争优”工作验收后, 及时向团市委提交工作总结,填报《非公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验收情况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