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废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废油的贮存、收集、转移和处置利用,有效控制和减少废油的污染,消除非法转移、处置废油带来的安全隐患,特制定此废油管理办法。
第二条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 ******** 各车间队及所属各部门。
第四条 该管理规定由工程处机电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责
第五条 安质环部职责:负责监督废油回收人员在回收过程中的人员及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负责检查和监督管理废旧油脂回收工作。
第六条 机电技术部职责:负责废旧油脂回收管理,编制回收计划及相关报表,根据工程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实施、检查、考核管理细则并建立健全废旧油脂回收的档案。负责处理回收回归仓库后的废油,通知专业的机构对其进行处理。
第七条 施工管理部职责:负责废油回收过程中的人员设备协调工作。
第三章 具体要求
第八条 各车间设备检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由车间和设备部检修、维修人员进行收集,统一存放于已用完的旧油桶内,满桶后车间封闭完好,提供废油转移单(两份,一份交仓库存档,一份贴油桶上,废油转移单采用统一格式,见附
表 1),标注上交车间、废油种类(名称)、桶数,车间经办人员签字,车间主任签批,设备部审核等内容。
第九条 仓库设定专门的废油库,要有明确的标示和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集中由专业的废油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同
时建立废油回收台账,具体见附表2。
第十条 所有废油出入仓库做好登记记录上交日期、车间、废油种类(名称)、桶数、上交人、接收人)。每月汇总上报机电技术部。
第十一条 仓库定期申报废油数量,定期通知废油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完整的处理手续,并及时上报机电技术部和安质环部。
第十二条 任何车间和个人不允许把废油倒入地沟,否则
对当事人处罚 100-300 元,对车间负责人处罚 300-500 元,私自将废油随意乱放的, 对当事人处罚 100 元,对车间负责人处罚 200 元,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 (对公司利益或者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给予免职处罚。
第十三条 车间未按规定执行的(废油未用 170kg 的油桶储存、油桶 未封闭、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