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 规定》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目的
为更好地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不断提高 我院医护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 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 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要参加 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取得规定的学分。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 替代。
(一)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 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 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二) 具有初级专业职务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II类学分20学分。
(三)获得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每年不超过10学分。
三、管理机构
科教科在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院继续医学 教育工作。科室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员负责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 继续医学教育日常管理工作。
四、 学分获取及计分细则
依照《XX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和《XX省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等法规执行。
五、 经费
(一)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 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医 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严禁医院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 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 品(服务)挂钩。
(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可收取合 理学习费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收入主要用于材料费、交通费、 会务费、专家讲课费和相关工作人员劳务费。专家半天讲课费按 照院士 3000元人民币、正高职称2000兀人民币和副高职称1000
元人民币标准发放。对于成功承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 院给予10000元资助,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院给予5000元 资助,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院给予3000元资助,同时国家、 省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每期免费为全院医护人员提供
100 名学习名额,否则医院不资助会务组。
(三) 科教科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安排, 根据I类和I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数量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学习, 本院不值班工作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学习,名额报满为止。学员必 须按照要求参加学习并考核合格方可授予学分,否则医院不负责 安排其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四) 高级职称每年参加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并获取I 类学分10分,I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并获取II类学分15分; 中级职称每年参加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并获取I类学分10 分,I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并获取II类学分5分,并通过院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