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方便残疾人的设计规范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 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12 ,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16 。 6)坡道高度的限定三、供轮椅使用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 12, 两侧应设高度为 的扶手, 当其水平投影长度超过 15m 时,宜设休息平台。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 的规定。表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 1/12 1/16 1/20 容许高度( m) 水平长度( m)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 50mm 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 X ,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 X 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 X 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 。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 ,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 。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 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 m的护门板。 7)大、中型公共建筑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 。小型公共建筑通过一量俩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 ,在走道末端应设有 X 轮椅回旋面积。 8)走道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和没有障碍物。走道内有台阶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9)当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的深度不应小于 ,宽度不应小于 。 10 )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及医疗建筑走道的两侧。应设高 的扶手。 11 )主要提供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走道 A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 B走道的两侧必须设高 的扶手。 C走道的地面必须平整,并选用防滑和遇水也不滑的地面材料。 D在走道两侧墙面的下部,应设高 的护墙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