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源地供水管理暂行规定为了保证厂区生活用水的顺畅、充足供应,倡导节约用水理念, 特制定以下水源地供水管理规定: 1、原则上定时供水时间为早上 5 点至 8点; 中午 11 点至 13点; 晚上 17 点至 19 点。 2 、门卫值班室为供水指令下达单位,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矿上名义下达供水指令。 3 、高位水池的水位由门卫当班值班人员负责看管,当水位达到高、低水位临界点时, 须及时通知水源地水泵工停泵或启泵, 以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正常供应。 4 、冬季寒冷天气应防止供水管路冻结, 水源地水泵工须每隔 2 小时供水十分钟防冻,以确保管路畅通。气温在零下 5 度及以下时, 乙方要在每次停泵后, 开启放水阀门, 小流量放水, 以防止管路存水冻结,另外: ( 1) 当气温在零下 5 度至零下 8 度时:要在夜间 11 点、凌晨 4 点两个时间段开泵,每次开泵时间半小时; ( 2) 当气温在零下 8 度至零下 12 度时:要在夜间 10 点、凌晨 2 点、凌晨 6 点三个时间段开泵,每次开泵时间半小时; ( 3) 当气温在零下 12 度以下时:要在夜间 9 点、 0 点、凌晨 3 点、凌晨 6 点四个时间段开泵,每次开泵时间半小时。气温以洛阳洛阳市天气预报为准。 5 、如果出现水池缺水或池水溢出情况,则根据事故责任,考核门卫值班人员或水泵工 20元/次; 出现管路冻结事故, 考核水泵工 50 元/ 次。 6 、除门卫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布供水指令,若随意发布指令并引起溢水事故的,对事故责任人考核 50元/ 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嵩县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部。嵩县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部 2011 年 12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