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人寿基本法
2010版营销员管理办法(D类) 委托报酬
委托报酬总表
职级 项目
业务员系列 佣金、新人津贴、潜力新人奖、推荐新人奖、伯乐奖、展业津贴 组经理级 佣金、潜力新人奖、推荐新人奖、伯乐奖、直辖组津贴、培育组津贴、绩优
组经理奖、培育组经理奖
处经理级 佣金、推荐新人奖、伯乐奖、直辖组津贴、培育组津贴、培育组经理奖、培
育处津贴、辅导津贴、责任津贴
区经理级 佣金、推荐新人奖、伯乐奖、直辖组津贴、培育组津贴、培育组经理奖、培
育处津贴、培育区津贴、直辖区津贴、责任津贴
业务员系列
1、 佣金
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代理手续费支付规定》执行。 2、 新人津贴
从新人签订代理合同当月起的6个月内,每月按其当月FYC计发新人津贴。
新人津贴
(基本新人津贴+创业津贴) 时间 当月FYC
城市 农村
2000(含)以上 1200 1000
1000(含)-2000 1000 800 第1至3个月 500(含)-1000 700 600
300(含)-500 600 500
第4至6个月 500(含)以上 600 500
【特别说明】
1、 营销员解约后重新签约者不享受新人津贴;
2、 签约时非业务员职级人员不享受新人津贴;
3、 新人津贴发放与早会参与率、培训参与率,以及新人培训完成情况等挂钩;
4、 创业津贴:发放条件年龄在25(含)-40(含)岁,金额200元。 3、 潜力新人奖
新人签订代理合同后第7-9个月和第10-12个月达到一下条件,则在第10个月和第13
个月时,公司分别按照一下标准向该新人计发潜力新人奖。
月份 FYC 累计直接推荐举绩人力 潜力新人奖
第7-9月 1800 1人 800
第10-12月 1800 2人 1000
【特别说明】
1、 营销员解约后重新签约者不享受新人潜力奖。
2、 累计直接推荐的举绩人力是指新人签约后直接推荐的,在第7-9个月和第10-12个
月举绩且在核发该奖项时留存的人力。
4、 推荐新人奖
新人签订代理合同后的12个月中,如果在6个内晋升为业务主任,可按照新人累计
FYC的10%(前六个月)/6%(第7-12个月)向直接推荐人发放推荐新人奖,如果
不能在6个月内晋升为业务主任,则不发放该奖项。
5、 伯乐奖
新人签订代理合同后第7-12个月的个人累计FYC达到3600元,且最近一次考核达到业
务主任职级维持条件(或当前职级高于业务主任),则向其推荐人发放1000元伯乐奖。
【特别说明】
在核发伯乐奖之前新人或直接推荐人终止代理合同的,不发放该奖项。 6、 展业津贴
展业津贴=当月FYC×展业津贴比例×业务品质考核系数
展业津贴比例 当月FYC(Q=800) 业务经理 高级业务经理
9600(含)以上 12 14
6400(含)-9600 8 10
3200(含)-6400 6 8
1600(含)-3200 3 4
组经理级
1、 佣金,同业务员系列人员。
2、 潜力新人奖,同业务员系列人员。
3、 推荐新人奖,同业务员系列人员。
4、 伯乐奖,同业务员系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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