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文档名称:

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班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doc

格式:doc   大小:24KB   页数: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班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doc

上传人:379266576 2021/12/22 文件大小:2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班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班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增强大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大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组织核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结合我校大学生党支部工作实际,将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班级党支部的设置与建设
第二条 各二级党委建立学生党总支,党总支书记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总支委员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教工担任。各单位可以根据一、二年级学生党员的管理实际建立大学生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教工担任。三年级学生班级,正式党员达到3人及以上的,建立班级党支部。班级党支部由各单位学生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并上报二级党委审批,二级党委批准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由党总支根据同年级、同专业的多个班级联合(根据班级正式党员数,最多3个班级联合)建立联合班级党支部,联合班级党支部以有3名正式党员为基数建立。每年的3月份组建班级党支部和联合班级党支部。未建立二级党委的学院不建立大学生班级党支部。
第三条 班级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由学生党员担任。委员会委员由党总支任命产生,报二级党委和党委组织部备案。每届任期两年;必要时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有权对班级党支部委员的任命进行调整。班级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如遇支部换届,按照《东北石油大学基层党组织管理规范》和本条例的规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重新选举产生。

第四条 支部委员会建设是班级党支部建设的关键,各二级学生党总支要做好大学生班级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和培训工作。班级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学习成绩好、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创新和奉献精神的学生党员担任。班级党支部建立后,各二级党校应组织实施对班级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
(见附件一)
第五条 班级党支部建立后,大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工)或学生党总支委员承担相应分工的班级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见附件三)
第三章 班级党支部的职责和任务
第六条 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班级党支部的实际,负责领导、处理和开展班级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工作任务,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七条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本单位落到实处。
1、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努力使本班级的党员、群众紧跟形势,统一思想,团结进步。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动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圆满完成本班级的各项工作和学习任务,组织学生党员积极参加班级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班级工作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八条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班级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重大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坚持“三会”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