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校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适应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学校的
基建投资行为,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投资效 益,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制定我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主要任务
1、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
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
2、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
执行;
3、 加强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
4、 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基本建
设财务状况;
5、 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
评价。
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原则
1、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态对基本建设资
金收支和往来过程进行监督、核算、管理。中心学校下设财 务办公室,由分管财务办公室主任及基建管理对上级拨入的 基本建设资金项目核实、学校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等基本
建设资金。项目负责人员必须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的 要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 使用建设资金,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用于工程建设,严格 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学校财务办公室按照上级文件及财务的要求,建立 会计账簿,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做好基本建设的 财务基础的工作。
3、 学校基建管理部门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在批复的扩 大初步设计项目的范围内使用建设资金,不得随意扩大或缩 减资金使用范围基本建设资金的收入管理。
三、基本建设资金的收入管理
1、学校基建管理按上级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报送
基建财务、工程进度等信息。
2、学校分管财务办公室主任及基建管理部门根据年度、
月度基建用款计划,将国家拨款、自筹资金、国债补助、国
债转贷、银行贷款等不同资金来源进行合理安排,保证资金 及时支付。
四、基本建设资金的支出管理
1、基本建设资金支出应严格按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
设支出预算和工程建设进度付款。在支付基建资金时,必须 执行下列支付程序:
基建管理部门的项目经办人审核。经办人对有监 理签字的施工单位提供的工作量清单及其他付款资料的真
实性进行审核;
(2) 基建管理部门负责人复核。项目经办人审核后, 由基建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复核签字;
(3) 学校主管基建工作的校领导审批、签字;
(4) 学校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签字;
(5) 财务部门对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 资金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审核,无误后由出纳从基建专户付 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付款: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
(2) 不符合批准的建设内容的;
(3) 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4) 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2、 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制度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时,须按照工程合同规定条款、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工程监理 审核计算结果予以支付。设备材料货款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条 款支付预付款,凭基建管理部门相关管理人员验收后提供的 发票,并按有关程序审核签字后支付余款。其他所有付款均 执行合同约定,并按学校规定程序审核签字后付款。
3、 工程建设期间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应按不低于工程 总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