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doc

格式:doc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7/3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律师函巴中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系在四川省司法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函署名律师系中国注册律师, 具有合法执业资格。本所受朱学智、张俊的委托, 指派马昌荣律师处理商品房买受人朱学智、张俊与贵公司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事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郑重致函: 一、 2010 年 12月 21 日朱学智、张俊与贵公司第九分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 GF-2000-0171 ),明确约定出卖人是巴中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受人是朱学智、张俊。买受人朱学智、张俊购买出卖人开发的位于巴中市巴州区草坝街千禾谷大市场及住宅区第A 幢十三层C 号房,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总金额 元(大写:伍拾万元) 整。出卖人应于 2012 年5月 30 日前, 将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后交付给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 GF-2000-0171 )第九条第 1 款第 2 项约定:“(2 )逾期超过九十日之后,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六十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万分之一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011 年3月 29 日买受人朱学智、张俊又与贵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2011 ) 0300268 。该合同已于 2011 年3月 29 日在巴中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合同备案号为: 429744 。该合同再次对买受人朱学智、张俊购买贵公司商品房的上述事实进行了确认。二、买受人朱学智、张俊分别于 2010 年 12月 11日、 2011 年 12月 21 日、 2011 年6月1 日、 2011 年9月5 日按照合同约定先后向贵公司支付购房款累计 元(大写:肆拾肆万元)整,履行了买受人的合同义务。三、按照合同约定, 贵公司理应于 2012 年5月 30 日前向买受人朱学智、张俊交付其购买的经分期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实事上, 时至今日, 贵公司仍未将商品房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