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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堂招标书.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7/3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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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学生食堂招标书招标单位:扬州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招标项目:瘦西湖校区食堂三楼 2010 年度经营权一、基本概况 1 、瘦西湖校区食堂三楼,整个校区共 6000 名左右各类学生,基本设施齐全。(详情可实地考察) 二、投标条件及须知 1、投标主体⑴经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餐饮企业,各项证照合法、齐全, 注册资金 50 万元(含 50 万元) 以上。近3 年内有从事高校学生餐饮经营服务的经历, 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⑵高校学生食堂餐饮企业, 各项证照合法、齐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⑶饮食服务中心员工,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个体餐饮企业, 注册资金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上,有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经历,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投标人必须是餐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餐饮企业的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餐饮管理服务的经验。 3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个人简历( 主要从事餐饮经营管理的经历, 需加盖单位公章); ⑵身份证及复印件; ⑶健康证明及复印件; 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 ⑸受委托人提供委托授权书; ⑹近3 年从事高校学生食堂经营的业绩证明( 需加盖单位公章)。 4 、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资料费 100 元及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 资料费不退。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承包结束后无问题则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但在下列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在截至日期后送交投标文件的; ⑵中标而拒绝签订协议的。三、管理要求 1 、租赁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 招标方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 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 、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租赁者管理范围,租赁者保证租赁区域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 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 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 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 、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租赁者自理,因租赁者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租赁者负全部责任。 4 、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集团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5 、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 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租赁者, 租赁者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6 、学校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7 、食堂水、电、煤气、蒸汽由租赁者负责。操作间的大型灶具等由学校提供,低值易耗用具由租赁者自行解决。租赁期结束后,学校不承担其转让工作。 8 、租赁者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租赁人自备,特殊装修、改造, 租赁人须征得扬州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期结束后,集团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 9 、租赁者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 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租赁者负责。租赁经营期满后, 保证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