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餐饮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共同经管理营餐饮,共同投资、共同承担风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经营餐饮(下称“该店铺”),该店铺位于 ,品牌为 ,工商登记负责人为 ,经营范围为 。现该店铺由乙方独自经营,乙方同意甲方出资加盟该店铺,双方共同利用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则具有欺骗性,由此可能影响正常的交易行为。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投资约定
元(大写: 元整,双方根据该店铺包括装修装潢、设施设备、原材料、加盟费等一切经营有关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后的最终总价值)。
:
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 50 %、乙占投资总额的 50 %。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利润)按照双方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如存在盈余,双方应于每月 日前对前一个月的盈余进行结算,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结算利润盈余,禁止一方私自结算盈余。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出资比例在15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出资转让
如一方要求转让该商铺的自持投资份额,应当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私自转让部分无效。如另一方不同意转让给第三人,则应当出资购买该转让份额,如不同意出资购买,视为同意一方的份额转让。
特别约定
,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 品牌在
市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包括独自开店经营、或与他人合伙开店等)。未经双方一致确认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奶茶餐饮项目。
,该店铺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潢、设施设备、原材料、加盟费等共计 元,全部资金已由乙方出资完成,现双方同意,甲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以相同金额出资,出资形式:以支付房租、原材料等店铺经营所需的一切开支作为出资,直至甲方出资部分与乙方投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