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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xxj165868 2016/7/3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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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四合乡发展党员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切实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提高党的战斗力,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试行) 》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发展党员要按照“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的方针, 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第二条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治审查, 把有一定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展党员要以“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高中以上。第三条发展党员要注重理论培训, 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区委组织的集中培训, 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书面测试。未经培训或测试成绩较低的,不能发展入党。第四条发展 28 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第五条发展党员要认真落实谈话制。被党支部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支部书记要进行谈话, 了解其对党的基本知识、根本宗旨、基本路线的掌握情况。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后,局党支部要确定专人同本人再进行谈话。第六条发展党员要严格进行预审。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对重点发展对象, 党支部要形成严肃的综合政审材料, 报区委预审。第七条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吸收发展对象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前要进行公示, 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凡未经公示, 或虽经公示但未呈报公示结果, 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作出调查结论的,不能进入下一工作程序。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阶段工作程序: 1. 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组织委员代表党支部接收申请书,并造册登记;党支部负责人 15 日内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鼓励和要求。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申请人经党小组或团组织( 限共青团和青年) 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后, 对没有异议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 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有计划地组织学****并参加党支部的有关活动, 按要求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支部进行一次思想汇报; 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 党支部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年。第九条发展对象阶段工作程序: 1. 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后, 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 列为发展对象, 并指定专人谈话。 2. 集中培训: 参加区委组织的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书面测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3 、政治审查: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4. 确定入党介绍人: 由培养联系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5. 上报预审:党支部把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及考察情况、综合政审等材料报区委审查合格。第十条接收预备党员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