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黑龙江省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阶段验收目的与意义为改善生态环境,党中央、国务院于 1999 年做出了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重大决策。工程自启动以来,截至 200 8年,我省共安排退耕还林工程任务????亿亩, 其中退耕地还林???亿亩。工程涉及??个县(市、区)、???个乡(镇)??? 多万户农户、???亿农民,已投入资金近????亿元,是我省迄今为止政策性最强、投资最大、涉及面最广、群众参与程度最高的生态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已提高我省森林覆盖率???个多百分点,对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增加林草植被,减轻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依据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逐年对原有补助政策期满的退耕还林面积进行验收,其目的是有助于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建设成果,促进我省生态建设快速发展; 全面掌握退耕还林建设成效,为完善补助政策提供基础依据;确保国家财政资金有效使用,保障国家投资成效;全面总结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经验和问题,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保护退耕农户的直接利益和维持社会稳定。第二条细则制定的原则及依据一、细则制定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工程建设标准; 2、满足兑现政策的要求; 3、充分考虑退耕农户的利益; 4、坚持为工程管理服务; 5、立足实际,具有操作性。二、细则制定依据 1、《退耕还林条例》 2、《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 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农[2007 ]339 号) 4、《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2007]327 号) 三、阶段验收与年度检查主要区别 1、评价指标不同,年度检查以成活率为主,阶段验收以保存率为主; 2、方式不同,年度检查采取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核查的方式,阶段验收采取省级全面检查验收和国家重点核查验收的方式; 3、抽查比例不同,年度检查除县级自查外,均以抽查为主,省级复查抽取 10% , 国家核查抽取 5% ,阶段验收中全面检查验收 100% 验收,重点核查验收抽取 50% ,阶段验收的精度远高于年度检查; 4、结果的使用不同,年度检查结果作为管理依据,阶段验收结果作为政策兑现依据; 5、目的侧重点不同,年度检查侧重于促进造林积极性,阶段验收侧重于促进成果巩固第三条验收范围与对象 1、验收范围是国家历年下达的计划任务,按计划年度进行验收, 不按作业年度验收。 2、验收对象原有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即只对生态林和经济林进行验收。 3、验收时间是原有补助政策期满的次年逐年进行。 200 9年阶段验收,是原有补助政策期满的200 1年的退耕地还生态林面积和200 4 年的退耕地还经济林面积。 2008 年阶段验收不合格补植补造面积。 4、上年度阶段验收未达到保存标准、不核实及损失面积第四条验收内容 1、退耕地还林面积保存情况各工程县各年度保存总面积、生态林保存面积、经济林保存面积、损失面积。 2、退耕地还林质量情况通过郁闭度和覆盖度评价的成林率、生态林中植被配置类型为乔木林的平均树高与平均胸径、每亩收益。 3、工程管理情况林权证发放率、建档率、管护率。第五条验收方式县(市、区)级采取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量占总量 100% 。第六条验收组织由各工程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第二章技术标准第七条权属凡经营单位内的林地、林木均按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别调查。一、所有权 1、林地所有权:分国有和集体。 2、林木所有权:分国有、集体、个人和其它。二、使用权(经营权) 1、林地使用权:分国有、集体、个人和其它。 2、林木使用权:分国有、集体、个人和其它。第八条立地因子一、地貌中山:海拔为 1000 ~3499 m的山地; 低山:海拔小于 1000 m的山地; 丘陵:地表有起伏,但没有明显脉络,坡度较缓和,相对高差小于 100 m; 平原:平坦开阔,起伏很小。二、坡度以度为单位进行坡度级划分。小于等于 15度,代码为 1;16-25 度,代码为 2; 大于 25度,代码为 3。三、坡向按东、南、西、北、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及无坡向九个方位,以度为单位进行划分。四、坡位分脊、上、中、下、谷、平地 6个坡位。五、流域类型黑龙江省流域类型有:嫩江流域,代码 102 ;松花江流域,代码 104 ;黑龙江流域,代码 105 ;乌苏里江流域,代码 106 ;绥芬河流域,代码 107 。第九条土地类型划分标准一、林地(一)有林地 1 、天然林:郁闭度≥ 天然起源的林分( 包括针叶树高≥ , 阔叶树高≥ 的幼树)。 2、人工林:凡生长稳定(一般阔叶树与落叶松造林 3年后,其它针叶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