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文档名称:

机动车的报废标准.doc

格式:doc   大小:17KB   页数: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机动车的报废标准.doc

上传人:guoxiachuanyue001 2021/12/24 文件大小:1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机动车的报废标准.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精品文档,值得拥有
机动车的报废标准
作者:广州金盾网 [02-6-11 15:16]
一、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越野车) ,使用期限为15年,达 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从第 16年起开始,每年定期检验 2次,超过20年的, 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二、 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期限为 10年,达到报废标准
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 10
年。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 4次;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 2次,超
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 4次。
三、 19座以下(含19座)出租车,营运车转为非营运车或非营运车转为营运车,
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期限一律为 8年,不得办理延缓报废。
四、 20座(含20座)以上营运载客汽车,营运车转为非营运车或非营运车转为营 运车,使用期限一律为 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 准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半。延长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检验 4次。
五、微型载货(总质量小于等于 )汽车,使用期限为 8年,不得办理延缓报 废。
六、轻型载货(总质量大于 ,小于等于6吨)汽车,1990年7月7日后注册 登记的,使用期限为 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 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半。延长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检验 2
次。
七、 其他重、中型载货汽车,使用期限为 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 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半。延长
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检验 2次。
八、 带拖挂的载货汽车(指全挂汽车),使用期限为8年,不得办理延缓报废。
九、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使用期限为 10年,达到报废 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和检验合格,可根据实际使用和检验情
况,延长使用期限。延长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检验 1次。
十、三轮农用运输车和装配单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期限为 6年;装配
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期限为 9年。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