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LT
-8-
-2-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干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依据……等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系统内干部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 档案管理机构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人事处负责机关以及其余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 所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除领导班子成员以外人员的人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其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接受
-8-
-3-
……人事处的检查指导。
第七条人事处和各所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须配备1至2名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八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一)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二)收集、整理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材料。
(三)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五)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六)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人事档案。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 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九条 干部人事档案分为正本和副本,副本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
第一类 履历材料;
第二类 自传材料;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第五类 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8-
-4-
-8-
-5-
对未能按时送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主动联系、索要归档材料。
第二十一条 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凡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都应填写“干部履历表”,经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
第二十三条 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进行登记审核,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手续完备,符合要求的材料方可归档。
第二十四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打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凡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书写的材料一律不得归入档案。存档的复印件须加盖出具单位的组织印章。
第二十五条 归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装订、入库。
第二十六条 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应逐人、逐卷、逐份、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