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关于G公司为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HX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信托贷款担保项目的
法 律 意 见 书
G公司:
ZJ律师事务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的执业资格,
本律师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资格。
关于贵司拟向 A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信托贷款担保项目(以下简
称“信托贷款担保项目”)涉及有关法律问题,本所指派XX律师提
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就贵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本所及本所
律师已得到贵司的如下保证:
第一,所有提供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文件的原件都是真实的;
第二,所有提供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
第三,该前述文件及贵司所陈述的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并没有
遗漏和(或)误导。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声明如下:
(1)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
的事实,根据可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 .
(2)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最
终依赖于贵司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且贵
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了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对其他
专业机构出具的意见的援引,并不表明本所及本所律师对该等意见的
任何评价;
(4)本律师已尽最大的努力及谨慎义务,本律师确信本法律意见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司为本次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及本所律
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6)贵司已审慎阅读本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法律意见书所引述或引
证的事实部分,均为真实、准确与完整,没有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或结论。
法律意见书正文如下:
一、关于信托贷款担保项目的主体资格
本信托贷款担保项目涉及主体为:G担保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地产公司”) ;HX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HX信托”)。 : .
贵司是由中国XX公司出资, 经SZ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