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现浇梁工程项目劳务招标文件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延志吴项目部 2012 年3月日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延志吴项目部,决定对现浇箱梁工程施工所需的劳务队伍进行招标,兹邀请参加投标。一、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是: EK1+ E匝道特大桥第五联、右幅第八联、左幅第九联及 FK0+ F匝道大桥第一至二联现浇梁。本招标邀请的是具有相应的资质以及 10年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强并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的国内劳务队伍。二、被邀请单位如接受本邀请且有意参加投标竞争,可根据下述信息持本邀请书及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和查阅有关基础资料,逾期视为弃权。 1、时间: 2012 年3月日上午 9:00至2012 年3月日下午 17:30之前。 2、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县沿河湾镇京延中学院内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延志吴项目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每份标书售价元,售出不退。三、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按每个单位交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后) 10 内按原额返还。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5天内未能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协议书,招标单位按违约处理,将不予返回竞标保证金,在签定《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总额为伍万至贰拾万元,具体数额根据承包工程量大小交纳,签定合同之前交清。四、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起包封,在年月日17: 00之前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所交投标文件恕不退还。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五、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 8:00。开标地点: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延志吴项目部。六、我方于年月日前通知中标单位,不通知未中标单位,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七、招标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延志吴项目部。 1、地址: 2、邮政编码: 3、联系人: 4、电话: 5、传真: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 1、招标项目项目施工,工程量为暂定,具体按施工图和甲方的通知为准。 2、招标人重要声明: 招标单位不一定将本工程全部授予一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根据工期和工程总体安排确定选用劳务合作队伍的数量,中标单位可能获取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的合同; 3、资金来源:业主计价款。 4、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法人委托书; 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许可证; (3)被邀请的投标人。 5、招标方式及签约形式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的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与中标方签订劳务承包合同。 6、投标费用及其它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进程或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计划工期: 另行确定,资源配制必须满足确定后工期要求。计划进场日期: 甲方通知具体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另行确定 8、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招标人、业主、监理和公路现行施工规范要求。 9、安全要求: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 10、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 11、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递交标书时,应同时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递交招标人财务部,由财务部出具收据。(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可以视为不符合投标要求而予以拒绝。(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无息)。(4)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将 25天内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开标后的 28天。(5)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2、报价要求(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了为完成该项目图纸所示或隐含的全部价款(甲供材料、机械设备除外),包括分包方设备及人员进出场,施工至保修期内为实施本工程所发生的工、料(甲供材料除外)、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台班),安全、环境、文明、临时设施的搭建、拆除,材料装卸、运输、倒运、管理费、利润、其他摊入费(应由分包方承担的义务、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金、规费及其他一切风险,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单价内遗漏工作内容要求调整单价。(2)由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按约定单价供应,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单价(附甲供材料单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