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规项目名称: 琼海和顺小区IFC海南国际度假村住宅样板区
建设单位(甲方): 海南和顺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 东莞市海源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海南省琼海市
建设单位:海南和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东莞市海源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南省建设厅颁布的有关园林建设工程施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致于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琼海和顺小区IFC海南国际度假村住宅样板区;
工程地点: 海南省琼海市金海北路;
:
、道闸和展示区范围内的监控、小区广播等施工内容。
: 园路铺装、给排水、样板区水景、花台、廊架、木凳、园灯、停车场、围墙(包含图纸之外地块南侧围墙及挡土墙和样板房南侧、西侧围墙及挡土墙的砌筑施工)、售楼部水景、回填土、绿化种植、岗亭、道闸、小区广播、展示区监控及展示区北侧围墙外预留排水
口并铺设排水管道至指定排水井等园林工程项目。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固定总价、固定工程量承包方式。
,工程量按琼海市信息价及《2012海南省市政园林工程综合定额》进行计价。
,并由甲方签名后生效。
第三条工期和质量
: 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 。
,工期按实相应顺延。
。
(如台风、特大暴风雨等,如业主方需要有权机关证明文件,则乙方负责提供之)造成停工一天以上者。
,每迟付一天,工期顺延一天,以此累加。
,养护费已含在本合同价中。
,所有变更均
需甲乙双方协商并书面确定,确保景观效果,所有变更均作为结算依据;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
第四条合同价款、结算原则和工程款支付
《2012海南省市政园林工程综合定额》及《2012海南省市政综合定额》进行计价;主材单价按《海南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施工期琼海市(如琼海市无价格则按海口市价格)材料信息计取;如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则按双方市场询价,经双方认可后确定。工程款在工程竣工后按乙方实际完成施工工程量结算。
合同价款、结算原则:
合同固定价款(含税):展示区园林绿化工程包干价545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佰肆拾五万元整)。
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施工合同签订后,进场开始施工按合同价款的30%拨付预付款;形象进度达到大乔木种植完成、挡土墙及围墙砌筑完毕、园路结构完成、样板房周围水景结构完成再支付合同价的 20 %;工程全部整体完工后再支付合同价的 20 %;竣工结算完成资料移交三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剩余5%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乙方;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0号前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第五条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乙方全部施工完工之日起15日内,收集相关资料整理成完整的验收档案并书面向甲方申请验收,验收档案包括以下资料:
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电子文档。
全套竣工图。
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单及对应的设计变更图纸全套资料。
施工现场变更签证。
,汇同乙方、设计及相关部门实施综合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乙方移交竣工资料,项目办理退场手续。
,乙方按国家规定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按照国家标准文件格式向甲方提出结算报告,报告一式贰份,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收到结算报告5个工作日内提出核定意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
,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或故意刁难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进行综合验收,乙方应提交申请符合国家标准格式的向甲方实际控制人报告验收报告,甲方实际控制人在收到报告5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理、乙方、设计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之日起因甲方原因7天内仍不能进行综合验收的,视为本工程竣工,